地方政府調借彩券盈餘「是違法」 特種基金何不廢除?

臺灣公益彩券。(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文/李商

日前看到媒體報導地方政府不當調借彩券盈餘監察院糾正財政監管缺失》更有網友迴應,「這不是缺失,而是違法!」監察院 7 日公佈糾正案,監委江綺雯、副院長大川調查發現, 101 年至 105 年間共有 8 個縣市政府向各該地方政府所設立的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或專戶)調借款項,動輒上億元,卻未先提報管理委員會審議,且歷次調借是否會妨礙該基金(或專戶)的設立目的,均無相關評估資料。期待監察院有魄力的整頓違法缺失的金融漏洞

針對公益彩券的盈餘筆者幾點看法:

1.公益彩券的盈餘分配是50%用做社福、45%健保、5%年金,那爲何會變成地方政府小金庫胡亂借用,財政部怠忽職守

2.用全國人民愛心募資公益彩券盈餘45%健保,那千億盈餘若真的有用在支付健保上,爲何健保年年漲,還收補充保費,間接造成人民負擔荷包變更瘦。

3.不是說年金欠錢,要改革嗎,怎麼還有好幾億可以隨便借給地方政府,還可以不用還,不算利息,那5%盈餘應該給年金的用到那裡去了。

4.專款專用,財政部爲何可以動支借用給地方政府,名目項目不對,帳是怎麼算的這沒有違法嗎。

5.1932億監察院對財政部對這類借調或納入集中支付的做法,沒有相關查覈監督機制,以確保推動社會福利的目的。應主動查覈明細失職官員應彈劾建議懲處。

財政部以「密件」五鬼搬運國庫金錢,並建議監察院明察秋毫

3月21日在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立委黃國昌質詢財政部長許虞哲,財政部浮編預算,擅自挪作他用,明知必要的支出,卻故意不編列預算,並以「密件」五鬼搬運國庫金錢, 2017年籤超過7000萬的仲裁合約(財政部聲稱只有3千萬),已經是確定要支出的經費,但2018審預算時卻隻字不提,對於財政部隱匿經費需求,未編入預算書,卻利用「密件」向行政院申請動用國庫署的保管款,逃避國會納稅人的監督,完全藐視財政委員會預算審查機制。

行政部門的特別基金濫設,何不廢除?

4月26日針對「中央政府特種基金的設立、保管、運用考覈、合併及裁撤情形檢討」進行討論,立委蘇巧慧等22位委員擬具「中央政府特種基金管理條例草案」,提出報告。

雖然臺灣歷經三次政黨輪替,但臺灣政府機構營業與非營業基金氾濫,已經到無法可管、無可監督的地步,遭外界詬病的各部會坐擁「小金庫」,即使基金虧本仍由國庫預算支出,無論由誰執政,行政部門的特別基金濫設,將導致財務複雜性,使立法機關對於政府支配各項業務的資源失去均衡的控管。

這些專業冷門的財政會計,需要全民來監督也需要國會議員來努力,更需要監察院各位御史大夫用心來監督,以期邁向富強康樂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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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商。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本報保留刪修權。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