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制度法》修正!山地原民議員+1 彰縣議會總席次曝光
立法院會三讀通過《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彰化縣可望增加1席山地原住民議員。(資料照片/孫英哲彰化傳真)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除山地鄉外,新增非六都縣市山地原住民人口在1500人以上者,可選出山地原住民議員席次,其中彰化縣可望增加1席山地原住民議員。彰化縣議會目前共有54席,修法後增加1席山地原住民縣議員,總席次將達到55席。
現行法令規定,非六都縣市部份,平地原住民人口在1500人以上者,應有平地原住民選出的縣市議員名額,而山地原住民議員的應選名額產生條件是規定有「山地鄉」者,而非以人數爲依據。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地方制度法》第33條修正案,修法重點包括增訂無山地鄉縣市的山地原住民議員保障名額等,也就是市及無山地鄉之縣,有山地原住民人口在1500人以上者,應有山地原住民選出的議員名額。
彰化縣目前有3417名山地原住民,修法後,2026年縣議員改選時,彰化縣第9選區將新增1席山地原住民縣議員。彰化縣現有1席平地原住民縣議員,2026年後加上新增的1席山地原住民縣議員,將有會2席原住民縣議員,更可爲縣內所有原住民的權益發聲。
彰化縣政府民政處統計,至今年6月底,彰化縣人口約有123萬2000多人,其中原住民總數爲6643人,包括3226名平地原住民和3417名山地原住民。彰化縣的原住民中,人數最多爲阿美族,次爲排灣族、布農族及泰雅族、魯凱族、卑南族等。
民政處表示,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縣市人口數在160萬人以下,縣議員席次最多爲57席,彰化縣現有議員席次爲54席,修法後增加1席山地原住民縣議員,總席次將來到55席,仍在法律規定的上限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