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檢署與小混混的一線之隔
(圖/本報系資料照)
臺北地檢署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勘驗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行動硬碟裡的「woman」資料夾,看起來有理有據,實質上是大損檢察系統公權力的賤招、陰招。若真勘驗,結果就是裡面有清涼檔案,北檢可以據此公開昭示柯文哲私生活不堪公諸大衆的一面,往他臉上再甩一巴掌,增添輿論話題,但這與案情何關?
形式上講起來冠冕堂皇,實質上就是恐嚇、陰損,一以貫之。
柯文哲日前出庭時,指控檢察官誆他被查扣的隨身碟裡藏有不雅影片,之後地檢署放出訊息解釋,「影像與偵查案情無關,因此在結案前詢問柯文哲,若全案起訴送審,是否需要把這些內容區隔註記,以免律師閱卷造成個人隱私曝光。」這是自圓其說卻是欲蓋彌彰。
檢方發動搜索太多次,幾次陣仗極大,同時搜索很多地方,與案情無關的資料檢調手中一堆,難道完全沒區隔全部送審了?檢察官認爲清涼影像與案情無關,本就該區隔註記,偵訊時特別指出來「提醒」被告,被告自然認爲是恐嚇。
檢察官說擔心柯文哲隱私曝光,特別提出來提醒他,這是假作好人;消費者有消費糾紛時,店家請出圍勢的弟兄,捲起袖子露出臂肌與刺青,面對微笑地說:「我提醒你走路要小心」……,這類言語是對被告貼心的舉動還是恐嚇?任何人一聽都懂。擺明了我手中握有你的隱私,你跟我鬥?不禁讓人懷疑被傳的女性證人、嫌疑人是否也有此遭遇?
檢察官居高臨下,以羈押爲手段的訊問場合,這樣的言語,比江湖上的放話還不堪,因爲檢方有公權力,而公權力是終極的武力,比任何暴力都強大有效。混混嗆聲「相佇會到」、「出門要小心」,混混會解釋爲只是道別時的一般問候與關懷,字面上沒有恐嚇,但從「社會的一般觀念」與「被害人主觀上的感受」,加上語境脈絡,當然是恐嚇。這類的辦案語言自以爲聰明,只不過是廉價的辯解。
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勘驗柯文哲行動硬碟裡的「woman」資料夾,更是同樣手路的連續劇,證實賤招一以貫之。檢調警與混混的一線之隔,不應該只是身分不同,其合理性的基礎不該只來自於法律授與的公權力,也應來自於與被偵辦對象周旋過程中使用的方法,偵辦須靈活,但總是要有底線,不能讓目的凌駕手段,否則以後連刑求都可以賦予正當性、合法化了。
民主社會的可貴在於體系存有自我糾正機制,政府內部各權力相互制衡,這種前現代化的偵訊手法,司法體系必須透過實務見解與裁判畫下紅線。地檢署這次要求勘驗柯文哲的「woman」資料夾太荒謬了,到底要勘驗什麼?驗出說柯文哲的確看謎片,所以檢察官沒冤枉他?法院若是順着地檢署的邏輯走,就是江湖大哥身旁應和贊聲的小弟。
柯文哲涉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最大的疑點在於辦案品質。一般竊案都要有夠紮實的證據,柯案是社會矚目的案件,遑論直接證據,連情境證據都不紮實。不是說柯文哲應該獲得與小偷不同的待遇,而是檢方公信力折損當然影響執政黨,本來是第一線辦案者見獵欣喜、往前衝卻收不住,在此形勢下不能怪輿論解讀爲法務部長、檢察總長主動迎合政治正確。
案件如此政治化,司法不足依侍,民衆黨與柯文哲終究只能透過選票爭清白。以前黨外高喊「當選過關、落選被關」以爭取選票,今日在3次政黨輪替後,臺灣政治走回前現代的氛圍,肇因於當下前現代的辦案。而北檢辦案手法的荒腔走板堪爲代表。(作者爲淡江大學政經系全英文學程兼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