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升格爲電子支付 金管會鎖定7家業者
金管會每年首季都會啓動第三方支付日均餘額調查,依照現行金管會規定,第三方支付業者若日均代收付餘額超過20億元,將會「升格」爲電子支付業,監管強度將會被迫提高。
金管會7日公佈今年第一季出爐的調查結果,目前沒有任何一家第三方支付業者去年的代收付日均餘額在20億元之上,因此今年目前沒有任何一家第三方支付需要被迫升格爲電子支付業。
但金管會有盤點「鎖定」的第三方支付業者,也就是代收付日均餘額超過10億元,但未達20億元門檻,今年有7家,包含連加網路(LINE Pay)、拍付國際(Pi錢包)、藍新科技、綠界科技、富胖達(foodpanda)、優食臺灣(Ubereats)、九易宇軒(91APP)等。除優食臺灣(Ubereats)、九易宇軒(91APP)外,其餘5家去年也有被納入「鎖定」名單中。
至於之前曾經被列入觀察名單的「樂購蝦皮」,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樂購蝦皮」是在2021年調查2020年數據時,代收付日均餘額有超過10億元,但去年調查2022年其代收付日均餘額就已經沒有超過10億元,今年調查去年代收付日均餘額也沒有超過10億元,因此目前沒有列入到10億元以上的名單內。
林志吉指出,「樂購蝦皮」的代收付日均餘額會下降,主要是蝦皮電商開始發展了「蝦皮店到店」業務,發展出自己的實體代理收付業務,等於電商自己收款,沒有透過第三方支付,讓第三方支付「樂購蝦皮」的線上代收付日均餘額下降。
銀行局官員說明,第三方支付業者的定義,代理收付業務主要是要以網路作爲中介,透過架設網路平臺線上代收。而「蝦皮店到店」是定義爲「便利商店業」,如同現在的四大超商進行代理收付業務,也都是屬於實體代理收付業務,而非線上代收理收付。
第三方支付目前由數位部監管,電子支付則由金管會監管,依照金管會規定,全年的日均餘額超過20億元,須在6個月內主動向金管會申請電子支付執照,改由金管會監管,雖然業務可以擴展到儲值、轉帳功能,但監理成本也會提高,因此第三方支付業者多會盡量將日均餘額控制在20億元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