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水塔破裂吊水塔修復要「7天前申請路權」惹怨 北市交通大隊回應了
4月3日大地震造成各界重創,不少大樓、住家水塔受損面臨停水,昨天首日上班,市警局就接到8件臨時道路使用申請,議員呼籲,應開放緊急申請臨時使用道路案件,不受7天前限制。圖/議員曾獻瑩辦公室提供
4月3日大地震造成各界重創,不少大樓、住家水塔受損面臨停水,但緊接而來清明連假,民衆多日無水可用,昨天上班首日爲了吊掛水塔作業,市警局就接到8件臨時道路使用申請,呼籲市府應開放緊急申請臨時使用道路案件,不受7天前限制,北市交通大隊表示,依照規定,天災造成的緊急案例,不受申請時間限制,民衆當日申請就會覈准。
曾獻瑩指出,地震造成全市多處水塔等用水設施毀損,有民衆家中水塔倒下毀損,必須要更換,本來已約好吊車、水塔廠商,12號施作維修,卻卡在臨時道路使用的申請要前七天提出申請,這麼多天無水可用苦不堪言。
曾獻瑩認爲,他向警察局調閱資假髮現,連假後第一天上班日,爲了吊掛水塔作業,市警局就接到8件臨時道路使用申請,他認爲,災後吊車已一車難求,還要預先七天提出申請臨時道路使用,簡直是雪上加霜、延宕災後復原的腳步,接下來一定還會陸續有民衆提出申請,建議應開放民衆以緊急申請方式申請,不受前七日申請期間的限制,讓民衆的生活用水能夠儘早恢復正常。
警察局交通大隊迴應,依「臨時使用道路作業要點」第三點第一項但書規定因天然災害所致緊急性案件,不受前開申請期間限制,各分局將受理及覈准民衆當日緊急申請臨時使用道路案件,不受7天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