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災害頻傳危老重建申請爆量 平均地權條例、中央銀行限貸令成最大推手

圖爲之前花蓮地震導致天王星大樓坍塌傾斜。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蔡惠任建築師

一、前言

我國位於環太平洋地震帶,是目前已知全球最活躍也是地震威力最大的地震帶。

因此,爲了加速臺灣老舊房屋的重建,我們早在民國(以下同)87年11月11日就公佈並開始實施《都市更新條例》。

(本文出自《參與危老重建法律實務手冊》)

也因此我國纔在105年5月10日公佈並開始實施《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試圖在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100%同意的情況下,免去了更新單元規模的限制,也省下了更新事業計劃覈定的時間,同時在100%同意下不需要進行權利變換計劃的審查,讓建築物的重建可以真正的加速推行。

我們可以從113年5月2日的統計資料,危老重建計劃的申請件數在八年間達到3173件,遠高於都市更新在二十四年間僅1564件,從這二者間的差異來看出端倪。

然而,真正吸引不動產投資開發業者願意加入危老重建或都市更新行列的重要推手,以筆者的角度來看,則是112年公告發布實施的《平均地權條例》中私法人限購住宅,其中九大免經許可及六大應經許可都敘明都更危老的整合案件不受限。

另外中央銀行的限貸令更直接說明都更危老的貸款不受限制,在空地僅能貸款四成的情況下,危老重建計劃一經覈准可以貸款八成。

這二者之間的自有資金投報率分別是自備二成跟自備六成差了至少三倍,加上都更有50%容積獎勵、危老有40%容積獎勵。

(本文作者爲社團法人高雄市都市更新學會理事長、任升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

(本文出自《永然文化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