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免貨物稅再延 政院拍板

電動車現行有兩大租稅優惠,包含免課牌照稅與貨物稅減免,原本皆爲2021年底到期,因應我國推動「2050淨零排放」及國家永續發展政策目標,行政院已拍板研擬兩大優惠延長四年,其中牌照稅優惠需送入立院修法,貨物稅僅需政院同意即可延長實施。按交通部機動車輛數最新統計,我國目前約有1萬7,225輛電動汽車、52萬1,336臺電動機車。

依現行貨物稅條例第12-3條規定,電動車出廠價格在140萬元以下免徵貨物稅,僅課徵超過140萬元以上部分,電動機車也是免稅,行政院可依實際情況決定延長減免年限與否。如今政院15日正式宣佈延長優惠,等於直接展延電動車貨物稅優惠期限。

我國近年針對每年出廠的電動汽機車減免貨物稅額從2017年的4.39億元,逐年成長到2020年的21.01億元,今年前十月爲20.6億元,未來每年的減稅規模可能爲20億元以上。

在牌照稅方面,依牌照稅法第5條規定,電能機車牌照稅由地方政府訂定,目前全國各縣市均爲免稅,而電動汽車免徵牌照稅優惠至2021年底,政院近期已拍板通過草案延長至2025年底,只需送到立院審查完成三讀即可施行。

財政部指出,150c.c.以下機車原本就免課牌照稅,電動機車約等同125c.c.機車自是免稅,財政部政策主要是針對電動汽車減免牌照稅,我國電動汽車牌照稅減稅金額從2017年0.25億元逐年成長到2020年3.6億元,2021年前十月則爲4.8億元規模,估計未來每年約4.8億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