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免課牌照稅 延長4年
按交通部機動車輛數最新統計,我國目前約有1.8萬臺電動汽車、52.3萬輛電動機車,爲本次修法主要受惠對象。
除牌照稅以外,行政院也已延長電動車輛減免貨物稅優惠至2025年12月31日,在電動車貨物稅、牌照稅兩大減稅措施下,經濟部估計,未來四年我國電動汽、機車產業合計產值可提升至1,107億元、就業人口估計可達到2萬5,228人,新增車輛數可達33萬7,445輛。
至於稅損金額,財政部指出,初步估算貨物稅、牌照稅兩大稅收約減少51.3億元,但考量到電動車輛數增加有助減少政府環境污染處理費用支出約86.06億元,等於政府未來可額外節省約35億元費用支出,同時亦有利臺灣電動車產業鏈發展,符合稅式支出規定。
依牌照稅法第5條規定,電動汽機車牌照稅由地方政府訂定,目前全國各縣市均免稅,原本期限至2021年底,經過本次牌照稅法三讀後,我國也授權地方縣市延長電動汽機車免課牌照稅至2025年12月31日。
藍委曾銘宗表示,因應全球節能減碳政策與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我國推動電動車產業屬必要手段,原希望能延長十年,但政院只延長四年,予以尊重。
綠營黨團則指出,延長年限太短會導致頻繁修法,但如果設定太長則無法因應環境局勢變化,例如未來若有石油危機、油價大漲,民衆皆改開電動車,那電動車政策目的已達成,應避免租稅優惠過度適用,因此延長四年較符合政策需求。
我國近年電動汽機車減免貨物稅額從2017年的4.39億元,逐年成長到2020年的21.01億元,2021年前十月爲20.6億元,在牌照稅方面,電動汽車牌照稅減稅金額從2017年0.25億元逐年成長到2020年3.6億元,2021年前十月則爲4.8億元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