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農機補助再加碼 省工節能又減碳

農糧署說明,農友向基層農會申請省工農業機械補助措施,倘申請機種爲電動農機時,補助比例以二分之一爲原則。另考量老舊燃油農機碳排量高,已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查開發行爲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增訂之附錄八「汰換老舊農機爲電動農機之減量計算基準」,加碼推動「汰舊燃油農機換購電動農機補助措施」。

農糧署進一步說明,自8月20日起,申請電動農機補助時,在申請書上註明將配合報廢2018年(含)以前購置之同機種燃油農機,且簽署「溫室氣體減量效益歸屬同意書」。請農友收到審查通過通知,儘速至公所報廢老舊農機以取得「農業機械使用證繳銷收據」,並於新購電動農機後,經驗收覈銷完成,除原農機補助款外,依申請機種可再增加補助額度1,000元~30,000元。

農糧署指出,符合「汰舊燃油農機換購電動農機補助措施」之新購農機機種爲電動式之中耕管理機、動力噴霧機、剪茶機、土壤鑽孔機、自走式噴霧車、割草機、鏈鋸、吹葉機、抽水機、農地搬運車、田間搬運機及採茶機,每臺汰舊換新溫室氣體減量效益可達3.2至13.6公噸二氧化碳當量,可協助農業達成淨零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