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公司董座偷吃女特助讓她住進家裡 董娘返國抓包崩潰怒告

一名電子公司董事長與女特助外遇,小三遭判賠20萬給予正宮。(資料照)

一名電子公司董娘於2023年耶誕節自美返臺,赫然發現擔任電子公司、生醫公司董事長的丈夫,竟與女特助於五星級飯店開房間,董座還對其施暴。士林地院審理後,根據董座本人的證詞,認定兩人逾越一般男女分際,判決女特助侵害配偶權,須賠償董娘20萬元。

對夫妻於2011年結婚。董娘返臺後,發現丈夫與女特助同居於北市住處,狀似親密情侶。董座爲維護女特助,甚至對董娘暴力相向,導致其受傷。董娘更指出,她在屋內發現其他女性的內衣褲、衛生棉及壯陽藥物等證據,並指控兩人於2024年11月29日至30日間入住五星級飯店發生性關係。此外,兩人LINE對話曖昧,董座稱女特助爲「baby」,女特助則回覆「你都沒有想我」。董娘因此向女特助求償100萬元。

面對指控,女特助辯稱,董座因拜訪客戶疲累,不想返回住處,她纔開車載他到飯店休息,兩人並未發生性關係。LINE對話內容也無特殊含義,她與董座年齡差距大,視對方爲長輩,對話純屬玩笑。她強調,董娘夫妻早已名存實亡,她僅是基於朋友身分給予安慰,並未介入其家庭,因此拒絕賠償。

然而,董座在法庭上坦承與女特助發生多次性行爲。士林地院勘驗相關事證,認爲兩人說法互相扞格,認定女特助介入董座家庭,侵害董娘配偶權,判決應賠償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