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腳鐐監控 柯允諾配合
圖爲穿戴式監控器。(本報資料照)
高院29日撤銷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及李文宗4人的交保理由,質疑臺北地院對4人的防逃措施。昨羈押庭審訊過程,科技監控電子腳鐐防逃成爲法官替代羈押的考量點。不過檢方仍主張電子設備可能被破壞,也對串證無效力,無法替代羈押處分。
承審柯文哲涉貪案的審判長江俊彥問柯,如果採科技監控可接受嗎?柯回答,除居家讀取器因爲他要到新竹探視照顧父親外,上電子腳鐐及每天睡前定期定點拍照,他都可以配合法官裁定。
江俊彥問及逃亡之虞的部分,柯答稱他不會跑,跑了民衆黨怎麼辦?但隨後法官問他對科技監控防逃有沒有意見?爲了讓柯文哲清楚理解,法官還一一解說科技監控的流程及該如何配合。
法官說,首先是在柯腳踝上裝電子腳鐐,但一定要充電,電力不足會回報到科技設備中心示警,列爲法官強制處分參考;要在限制住居所地點安裝居家讀取器,且有1支個案手機,每天一定時間,用手機將住家及門牌拍照回傳到監控中心。
柯回答,除因父親病危或有「狀況」無法回臺北的限制住居所,他可每天睡前拍照回傳,且他是外科醫師睡覺時間都可配合,法官要求幾點拍照回傳都可以。
李文宗訊問庭中,檢察官也認爲,百億大亨朱國榮5億元交保還是逃跑,爲避免有礙事實認定或動搖已認罪被告,應保持李文宗被羈押狀態。不過,法界實務人士表示,羈押是法官強制處分最後手段,如果有替代方案,依目前科技監控實施效果,可有效防止逃亡,實施一段時間後,被告也可提出刑事聲請,請求解除,法官依狀況裁定準許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