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危害有增無減 5.4萬名青少年違法使用

臺灣蝶王王冠閎呼籲青少年,減壓不靠電子煙,多借由運動紓壓。記者廖靜清/攝影

國健署公佈「112年青少年吸菸行爲調查」,資料顯示目前仍有5.4萬名青少年違法使用,另根據年輕人使用電子煙報告,國中生使用電子煙的比率五年內上升3.2%、高中職上升6.3%。國健署副署長賈淑麗表示,家長應多加留意孩子的網購消費習慣,避免不小心染上煙癮。煙商特別將電子煙包裝成各種調味的新潮商品,掩蓋尼古丁的嗆喉感,誘惑青少年吸食。

據年輕族羣使用電子煙的報告,國中學生電子煙使用率由107年1.9%,分別爲男生2.8%,女生1.0%,上升至112年3.2%,男生3.7%,女生2.5%;高中職學生由107年3.4%,男生4.7%,女生1.8%,上升至112年6.3%,男生7.2%,女生4.9%,青少年使用電子煙的情形在5年間快速倍增。

賈淑麗指出,年輕族羣使用電子煙的數據,與107年比較有上升趨勢,推估有超過5.4萬名青少年正在使用電子煙。而112年國中生、高中職生電子煙使用率爲3.2%、6.3%,較110年的3.9%、8.8%有稍微下降,原因應該是112年3月22日施行「菸害防制法」新法。新法第16條規定,未滿20歲者,不得吸菸。

賈淑麗說,電子煙販售氾濫且形態多變,尤其是網路通道,國健署將查緝重點放在上中下游,針對廠商、業者、販售平臺、使用者,向上溯源以及向下刨根,業者最高可處以1000萬至5000萬罰鍰。中央與地方政府衛生局加強查處電子煙、加熱煙,目前已有網路平臺被按次連續處罰達2000萬罰鍰。

自菸害防制法修正施行日,112年3月22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實體稽查及網路稽查電子煙及加熱煙共計60萬餘家件次,包含實體店面、夜店、酒吧、夜市流動攤販、校園周邊兜售、針對其營業或販售行爲、廣告宣傳方式等,加強查處,開立處分書共計4103件,含電子煙639件、加熱煙2299件。

另外,民衆使用電子煙或加熱煙1021件、網路電商及社羣等22家平臺業者144件,共計裁罰新臺幣約3.5億元。

財政部關務署主任秘書蔣慧君表示,自112年3月22日至113年12月31日,也已查緝13萬支電子煙、28萬條加熱煙,均已交給地方衛生局銷燬。她提醒,出國旅遊民衆千萬別攜帶電子煙或加熱煙入境回臺,不論代購或自用都違法,違者最重處500萬元罰鍰。

賈淑麗強調,國健署會持續進行跨部會合作防制電子煙,強化邊境攔檢、加強反毒宣導以及預防網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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