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升原民禁伐補償三讀 原民會:恐排擠其他資源
立院今天三讀調升原住民禁伐補償條例部分條文。原民會認爲,三讀條文將排擠其他資源,包括原住民族博物館籌建、南島民族論壇中長程計劃、原住民族經濟貿易合作協議等計劃。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第6條條文,補償金額度自2025年起,由每年每公頃新臺幣3萬元提升至6萬元。
原住民族委員會今天發佈新聞稿表示,三讀條文恐將排擠其他資源,不過政府仍會在能力範圍內,持續推動原住民族政策。
原民會指出,自105年7月起施行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迄今,補償覈定面積自105年的2.4萬公頃,到112年已達7.2萬多公頃,有5.1萬族人獲得補償,累計撥付補償金約124.7億元;預估113年申請補償面積將增爲7.7萬公頃,補償金約爲23.21億元。
原民會進一步指出,本次修法通過,自114年起,每年禁伐補償金由每公頃3萬元提高至6萬元,每年所需補償金約52.15億元,較現有補償金增加約25.99億元,約佔原民會114年度歲出概算125.29億元41.6%(新增25.99億元約佔20%)。
原民會說明,原民會年度預算法律義務支出佔比爲69%,修法通過後,禁伐補償新增預算及法律義務支出兩者佔比將達89%,勢將排擠其他重要計劃的執行,包括「國家級原住民族博物館籌建計劃」、「南島民族論壇中長程計劃」、「原住民族經濟貿易合作協議」等計劃。
原民會強調,爲維護國土保安及因應氣候變遷,落實族人土地因其他法規受限制而無法使用應予補償,原民會責無旁貸,後續將依法持續推動原住民族權益保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