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年夜飯能不能使用團購券?來看這個案例→

近年來

團購券因較低的價格折扣

而受到消費者的熱捧

部分商家通過低價團購吸引顧客

卻也悄然施加了多重限制

還有部分商家疏於

對平臺內信息內容的管理

未及時展示公開、透明的

優惠規則和使用限制

引發不少消費糾紛

赴上海旅遊的張女士

最近就遇到了這樣一個問題

案情簡介

年關將近,消費者張女士計劃攜家人奔赴上海歡度春節,“年夜飯”無疑成了她此番行程中的“重頭戲”。在平臺上精心篩選後,她發現了一家餐廳,不僅菜色豐富,而且能夠享受團購價,於是張女士便購買了團購券。爲求穩妥,又電話聯繫了商家確認當天能否用餐,沒想到的是餐廳一口拒絕,表示春節期間不能使用團購券。在溝通無果的情況下,張女士向閔行區消保委尋求幫助。

處理過程及結果

接到投訴後,閔行區消保委即刻與消費者取得聯繫,請其將相關的宣傳頁面材料發送至區消保委。經覈查,團購券的使用有效期爲“2021年6月21日—2025年1月30日”,此時間段確實涵蓋了2025年1月28日的除夕檔。

區消保委隨即聯繫了餐廳負責人,負責人稱年夜飯已預訂滿額,無法接待。消費者卻不認可這種說法,指出購買須知上明明寫着“無需預約”,認爲餐廳是蓄意推脫不予接待。餐廳負責人表示,該宣傳頁面由於上架時間較早,通常每2—3個月纔會和平臺進行對接更新,因此像春節等特殊時期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安排,購買須知上也有寫“消費高峰期可能需要等位”。

區消保委根據雙方目前存在的矛盾糾紛進行了多次調解,一方面向餐廳指出因其疏於對平臺展示信息的管理,對消費者造成了困擾,建議其儘量履行承諾,提出可行性協商方案。另一方面向消費者解釋年夜飯套餐不同於其他套餐,檔期需要提前預訂並和商家溝通確認,若是檔期已滿,確實會面臨無法就餐的難題。

最終,在工作人員的調解之下,雙方協商一致,在當天晚些有空桌後進行消費。同時,餐廳聯繫平臺對該商品及時進行信息更正。

投訴點評

在這起年夜飯糰購券的投訴事件中,商家顯然並沒有意識到消費者的就餐習慣已悄然改變。消費者不再單純地走進餐廳翻閱菜單、通過電話預訂菜品,而是開始通過手機掏出團購券,享受更實惠、更便捷的美食體驗。因此,商家在平臺上發佈的各種團購券、優惠信息的規範性、透明性日益重要,並且商家應該根據實際經營情況及時更新調整,確保線上宣傳與實際經營情況一致,特別是在特殊時段如春節期間,以更好地保障消費者的權益,提升用餐體驗。

同時,區消保委也提醒消費者,理性消費的同時,需要注意消費細節。在平臺上購買團購券的,一定要看清楚使用時間及限制條件等,提前與商家溝通預約,否則可能會面臨預約已滿、團購券無法使用等情況。特別是春節等特殊時期,部分餐廳可能會出現一桌難求的現象,因此儘早與餐廳溝通預約檔期是非常必要的‌,可以避免因爲餐廳預訂火爆而無法就餐的尷尬情況。

供稿:區消保委

編輯:吳俊豔

初審:陳依婷

複審:石思嘉

終審:劉墾博

特別聲明:本文經上觀新聞客戶端的“上觀號”入駐單位授權發佈,僅代表該入駐單位觀點,“上觀新聞”僅爲信息發佈平臺,如您認爲發佈內容侵犯您的相關權益,請聯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