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包女童「放她狂追娃娃車」 美女律師罕見爆粗口:根本不配爲人師表!

李怡貞怒嗆丟包老師。(合成圖/翻攝李怡貞臉書、記者翁伊森翻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嘉義民雄幼兒園附設補習班4日發生虐童事件娃娃車女老師不讓女童上車,丟對方一人在後面追車,引起許多熱議。對此,女人律師李怡貞怒嗆,若女童不幸發生意外,老師就會背上「遺棄致死罪」,「拜託不愛小孩不要走教育界好嗎?只會欺負孩子算什麼東西啊?」

熱心網友4日在自家店舖門前掃地,前方停着廂型車,有老師要帶幼童上車,沒想到老師說「大家都上車,除了某某某不準上去」,接着車子就開走了,放任女童在後方崩潰追車。

他感到相當生氣,丟下手邊的打掃用具,騎着車就追了上去,到了第二個路口,發現女童還在後面跑,等到追上車,該名老師竟說「是要給女童一個教訓」,讓他氣炸PO網。

事件鬧得沸沸揚揚,老師也緊急出面道歉,還原當時狀況。她提到,她帶着學童走路去搭車,途中有5人不聽話,不但邊走邊嬉鬧,還擅自脫隊,因此將5人叫下車訓斥

▼娃娃車丟包女童,放她一人車後狂追。(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而訓斥過程中,她發現女童露出不屑的表情態度相當惡劣,才決定讓女童原地罰站,其他人上車啓程,只是想給點教訓,過一段路再回來接人,沒想到女童會在後面追車,「總而言之都是我的不對,我從事教育這麼久,因爲情緒做出不當的處理,對孩子的爸媽、對社會大衆真的很抱歉。」

對此,李怡貞在臉書粉專「女人大律師李怡貞」罕見爆粗口,痛罵老師「怎麼會有這麼腦殘自以爲是的老師啊」,如此誇張的行爲,根本不配爲人師表。

▼李怡貞怒嗆,丟包老師行爲根本不配爲人師表。(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李怡貞提及《刑法》第兩百九十四條規定,若因契約或共同生活,有照顧無自救能力之人的責任在前,卻不顧一切拋棄他們,也沒有提供必要的扶助或保護在後,得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因爲遺棄行爲,讓對方陷入死亡,更可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李怡貞怒罵,若女童追車過程中,不幸遭遇車禍身亡,老師的行爲就是「遺棄致死罪」,「拜託不愛小孩不要走教育界好嗎?只會欺負孩子算什麼東西啊?惡劣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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