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港交岔路口車禍今年已3死 警方今起連3天在熱區大執法
屏東東港鎮區交叉路口車禍,不到2個月已發生3件,超過去年全年總數,警方今天起連續3天於易肇事路口及好發時段執行交通大執法。圖/東港警分局提供
屏東縣警局東港分局統計去年轄區內「交岔路口」交通事故數,全年死亡事故2件,但今年還不滿2個月,東港鎮區就已發生3件,超去年轄內6個鄉鎮總數;爲抑止交通亂象,今天起連續3天於易肇事路口及好發時段執行交通大執法;警方說,「路口應停讓並減速慢行」雖是老生常談,但一時輕忽就可能釀成憾事。
東港分局統計去年轄內交通事故資料,發現道路型態爲「交岔路口」的交通事故發生468件,其中死亡事故發生數爲2件,不過,今年以來同爲「交岔路口」的交通事故計發生56件,比例差不多,但死亡事故卻已發生3件,超去年轄內6個鄉鎮的總數,且全發生於東港鎮,鎮區交通安全議題也引發民衆關注。
警方表示,今年3起交岔路口死亡車禍,主要肇因爲用路人行經路口時,未注意左右來車或未停讓所致,若是號誌爲閃紅、黃燈,閃紅燈方向者,務必於路口停等讓幹線道車優先通行後,認爲安全時才得續行,閃黃燈方向者,則必須放慢速度注度左右來車再行通過,強調大執法主要目的是爲提升用路人的交通安全。
至於無號誌路口,警方說,駕駛人應培養停讓、禮讓行人的駕駛習慣,且行人不違規等培養也是重要的工作,外出除審酌自身身體狀況外,徒步或者駕駛機車、汽車,應隨時保持「防禦駕駛」觀念,對任何潛在危險保持警覺;除鎮區外,東港鎮外的5鄉也同步加強執法力道,並於公告處所執行測速照相,對超速違規逕行舉發,請駕駛人務必依限行駛,安全才是回家唯一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