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火作業操作不當導致廢棄鍋爐起火 北京石景山消防:三人被行政拘留

1月17日下午,北京市石景山區首鋼園焦化路南側一廢棄鍋爐發生火災,經調查,起火物爲焦油煤渣,火災原因系施工人員動火作業操作不當,引燃可燃物所致。

北京青年報記者從石景山區消防救援支隊相關負責人處獲悉,1月17日13時許,陳某在未清除、覆蓋或隔離管道內焦油殘渣的情況下,指使兩名施工人員違規使用切割機切割拆除廢棄的初冷器管道,產生的火花迸濺到管道內,導致焦油煤渣冒煙,所幸無人員傷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一)項以及第六十三條第(二)項的有關規定,對指使他人冒險作業的陳某處以行政拘留十日,對兩名違反規定動火作業的施工人員處以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處罰。

消防部門提示:動火作業期間,施工單位應指定人員在指定的地點、時間動火作業,並落實看護措施,清理周邊可燃物,配置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動火作業結束,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無火災危險後方可離開。如遇火情,必須立即報警及時處置。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董振杰

編輯/朱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