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一原局長,被開除!
據“廉潔東莞”3月19日消息,廣東省東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朱默河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東莞市委批准,東莞市紀委監委對東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朱默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朱默河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將公權力當成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在工程承攬、土地收儲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朱默河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東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東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朱默河開除黨籍處分;由東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東莞市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簡歷顯示,朱默河1992年大學畢業後進入東莞市政府辦公室工作,從辦事員、科員做起,官至東莞市政府副秘書長(正處級)、市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2014年,朱默河曾短暫擔任東莞水鄉特色發展經濟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一職。
2014年10月至2021年5月,朱默河先後擔任東莞市常平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和東莞市統計局黨組書記。2021年6月30日,東莞市政府公佈一批近期人事任免名單,朱默河任東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局長。
據瞭解,朱默河最新一次公開露面是2024年10月。東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官網信息顯示,10月3日上午,朱默河帶隊督導東莞市市區內澇整治三期工程(新開河系統)南側分流工程安全生產落實及節日期間工地值班值守等情況。
來源:南方都市報(nddaily)、N視頻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