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賽跑、餵食秀需要展演許可證 桃園這6家取得

近年來許多農、牧場會爲吸引人潮會引進可愛小動物進行表演,桃園目前有6家獲得展演許可證。(陳夢茹攝)

近年來許多農、牧場會爲吸引人潮會引進可愛小動物進行表演,桃園目前有6家獲得展演許可證。(陳夢茹攝)

近年來許多農、牧場會爲吸引人潮會引進可愛小動物進行表演,像是水豚君餵食秀、小豬賽跑等,成爲親子假日放電的好去處。爲落實動物保護政策,桃園市動物保護處依動物保護法公告,動物展演需申請展演許可證,目前已有Xpark、富田農場、向陽農場、埔心牧場、羊世界牧場及山腳鹿場共6家取得,將持續協助輔導農牧場申請展演許可證,若接獲民衆檢舉違規疑似有虐待情形,將依法開罰。

動保處處長王得吉表示,動保法第6之1條於2018年修正,隔年9月公佈施行動物展演管理辦法,規定若無取得動物展演許可證的業者不可進行動物展演活動,申請單位須符合觀光旅遊業、休閒農場或社會教育機構其中1項,由於門檻過高,許多業者遲遲無法申請到許可證,市府參酌其他縣市放寬規定,申請者只需提供稅籍資料或政府機關即可申請。

王得吉說,市內最近本月就有核發1件許可證,目前成功申請者動物展演許可證共有6件,分別爲Xpark、富田農場、向陽農場、埔心牧場、羊世界牧場及山腳鹿場,此外另有7件列管中,市府正積極輔導業者申請,業者若無動物展演許可證,公開以動物進行展演,可裁罰5至25萬不等罰鍰。

依動物展演管理辦法規定,每年需要對相關場域稽查1次,且每2年需要評鑑1次,如有接獲陳情案件動保處也會立即到現場訪視並加強稽查頻率,經統計分析,桃園近3年來被依動物保護法裁罰的違法案件有8件,多數爲民衆到農牧場遊玩,認爲疑似有虐待、動物營養不良、生活環境不佳等對動物不友善的狀況,因此向動保處進行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