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洋前董座提民事求償敗訴 東洋:正義獲伸張

東洋前董座提民事求償敗訴 東洋:正義獲伸張(本報資料照)

臺灣東洋藥品工業公司前董事長林榮錦,因遭東洋公司指控涉嫌掏空資產,官司纏身,林榮錦日前反控東洋公司以不正方法取得證據,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臺北地院10日判決林榮錦敗訴。對此,臺灣東洋公司今迴應,對判決結果深感欣慰,公司仍會秉持誠信正直的經營理念,專心發展本業、佈局國際,爲維護4萬多名股東權益努力。

臺灣東洋公司表示,林榮錦於任職臺灣東洋董事長期間涉嫌掏空公司資產,檢察官起訴林榮錦犯罪所得超過30億,一審法院依「非常規交易罪」及「特殊背信罪」判處10年有期徒刑,未料二審法院對證據見解迥異,改判無罪,臺灣東洋聲請檢察官上訴三審,最高法院認爲二審仍有諸多疑點未釐清、撤銷無罪判決、發回高等法院更審中。

但林榮錦在案件更審期間,另指控臺灣東洋及其相關人,對同案涉嫌違反證交法、尚在通緝中的Denis以不正方法取得證據,以此提告民事求償。一審法院認爲,臺灣東洋並無林榮錦所指控之不當行爲,更未以任何方式侵害林榮錦法律權益,因而判決駁回原告之訴。對此,臺灣東洋深表欣慰,感謝法院再還清白。

臺灣東洋強調,東洋公司長期投入多項困難學名藥的發展,前董事長林榮錦於2008年及2009年間,在未呈報董事會下,逕自將相關具發展潛力的藥品與由前臺灣東洋員工Denis私自設立的海外信箱公司Inopha AG簽訂權利義務不對等的授權合約,涉嫌掏空公司30億,整體損失更高達近60億。臺灣東洋基於對是非公道的期待及對4萬名股東權益的承諾,盼藉訴訟釐清事實,建立投資人對生技產業的信心。

臺灣東洋表示,公司轉型邁向國際化的經營目標相當明確,近年也導入接軌國際的營運模式,自制產品與引進新興藥品都有穩定的成長表現,未來仍會專注於健康醫療本業,與全球合作伙伴一起開拓國際市場、開創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