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座泡溫泉硬上自家女會計 遭逮瞎扯「怕亂找得病」!下場曝光

該名董座進入房間後,竟自行脫去衣物,還下令小美脫衣與她一起泡溫泉。(圖:shutterstock/達志)

南部一家企業董事長,趁前往臺南巡視廠區時,以順路爲由送女會計小美(化名)回家,卻直接開到溫泉旅館,要求脫光一起泡湯,甚至強行將他壓在牀上親吻胸部與撫摸下體試圖性侵,所幸小美強力反抗未得逞。女員工隱忍三個月後憤而離職,憤而提告。一審董事長遭判2年4月徒刑,嚇得他隨即與女方和解;高雄高分院改處他2年徒刑,緩刑5年,向公庫支付20萬,可上訴。

判決指出,南部一家傳統產業董事長,於109年6月19日前往臺南廠房視察,見到會計小美結束工作,董事長於是提議要順道搭載她返家,未料小美上車後,董事長懇求小美幫她按摩,並前往某溫泉飯店內,因小美先前曾多次替董娘按摩,於是當場同意。

不料,進入房間後,董座竟自行脫去衣物,還下令小美脫衣與她一起泡溫泉,接着親吻嘴巴及胸部,儘管小美強力抵抗,但董事長仍強行拉扯她的手撫摸自己生殖器,隨後又讓她躺到牀上,試圖強性侵。所幸小美極力反抗才躲過一劫,並報警求助。

董座辯稱,他當天開車載女方,是因爲有一尊無名的神佛叫他一直開一直開,莫名其妙就把車子開到溫泉飯店。後來,兩人進入房間,因自己身體不適就先離開房間就在外面運動,至於房間內發生什麼,他並不知情。

法官審理,檢視相關物證,發現董事長載小美回家時,曾在車上要求小美不要對外泄漏房間內發生的事,甚至直言自己沒有發泄對象,也擔心亂找人會得病,纔會找她,事後多次向小美道歉,還保證不再犯,在審理過程中,雙方並沒達成和解,遭判2年4月徒刑。

董座不服上訴,坦承犯行之餘也和小美達成和解,而小美也同意原諒;高院改處2年徒刑,緩刑5年,並向公庫支付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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