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六東市場斷水、天然氣 攤商抗爭

雲林縣斗六市東市場昨執行斷水、斷天然氣,一個賣素食麪50年的老闆堅持不願搬遷,他出示與省政府打過的契約。(周麗蘭攝)

雲林縣斗六市東市場即將走入歷史,部分攤商昨發起陳抗,他們希望縣府都市計劃委員會通過再搬遷。斗六公所認爲不續約公文已行文6次,且展延1個月,昨天下午在警力戒護下完成最後29攤斷水及天然氣。

斗六東市場前身是1929年日據時代的「斗六第二市場」,1962年改建爲全省第一個示範市場「斗六第一公有市場」,1999年921地震該處被鑑定爲危險建築,文史團體發起保留運動,未獲雲林縣府文資審議委員會通過。

東市場佔地2000多平方公尺,市場內攤已於2019年在警力戒護下拆除完畢,外攤的中華路、中正路上的29個攤商,公所今年初通知7月31日不再續約,給予1個月時間搬遷,8月31日斷水及天然氣,9月11日斷電。

賣水果的東市場攤商自救會長薛永清陳情指出,他們與公所的行政官司訴訟仍在進行中,加上公所做市地重劃時程很長,而且結果也還未確定,應讓攤商做到最後一刻,並給予搬遷補償費。

一名經營素食麪50多年的老先生出具他與省政府簽定的租賃公有市場合約,堅持不搬遷;另一名賣便當的業者表示,從父親手中接下攤位,賣過電腦、內衣、拉麪、便當,現在變成無業遊民了。

不過,同樣經營50年的和成金香舖則決定永久打烊,老闆娘說,東市場月租5000元還能經營,外面的店租3萬元要虧本,索性把店收了,也不拍賣了,剩餘的金紙給有緣宮廟使用。

斗六市公所農經課長郭盈君指出,契約書明定依政策及整體開發所需,攤商要在期限內無條件遷離市場,今年1月10日即行文給攤商7月31日契約屆滿不再續約,已行文6次,考量攤商搬遷需要時間,8月31日才斷水、天然氣,9月11日斷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