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內D奶直播主反悔 泄密要賠50萬
工程師貸款「鬥內」120萬元給D奶女直播主「嵐嵐」,事後雖與黃女籤和解書拿回38萬餘元,卻因泄密給媒體,被臺北地院判要賠償50萬元懲罰性違約金。(取自臉書「嵐玥Elaine」)
張姓男工程師貸款「鬥內(贊助)」黃姓女直播主「嵐嵐」,陸續打賞120萬元,事後認爲遭感情詐騙,談判揚言提告,嵐嵐同意返還38萬餘元,但要求籤下保密條款。不料此事去年仍遭媒體揭露,嵐嵐怒告張泄密違約。臺北地院審結,判張應依約給付50萬元懲罰性違約金。
去年媒體報導,有D罩杯火辣身材的直播主嵐嵐,涉嫌營造遠距離交往的情境,誘騙張打賞,張爲替黃女衝業績而貸款,前後鬥內120萬元,半年卻只與嵐嵐見5次面,還只能吃飯,不能牽手,其行徑猶如「剝皮妹」,直到張男表明提告,嵐嵐才願賠38萬元和解。
嵐嵐見報導後提告,主張和解書寫明張是自願打賞,雙方協調後,她同意給付38萬5000元,張不再追究,並應保密,如有一方違反約定,應賠償另方懲罰性違約金50萬元。
張否認泄密,辯稱在籤和解書前,就曾向親友訴苦,當時有說「如果能拿回3、4成就很開心了」,可能是親友爆料,與他無關。
但法官認爲,報導附了許多以張爲對話一方的對話截圖,且和解金額是簽約時才確定,應只有雙方知情,報導卻能精準寫出38萬元,張顯有泄密,且明知違約效果,因此判賠50萬元。
近年直播主詐騙案層出不窮,檢警先前就破獲法律系畢業陳姓男子爲首的直播詐騙,由粉絲團小編冒充直播主「代聊」,假意與粉絲交往,甚至安排直播主與粉絲碰面等,從15名男子手中詐得近千萬,臺北地檢署今年3月起訴陳等12人,並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
檢警發現,直播主詐騙手法與早年「剝皮酒店」如出一轍,直播主透過親暱對話讓粉絲落入戀愛陷阱,再以家境清寒、家人生病、被迫當飯局妹等虛構理由,誘騙粉絲砸錢買業績、贖身,榨乾粉絲後再人間蒸發,粉絲才驚覺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