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博網站開總統大選賭盤 代理商僅賺1.6萬下場出爐

臺南地院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判處李姓男子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褫奪公權1年,緩刑2年,並沒收犯罪所得1萬6000元外,還命向公庫支付5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市26歲李姓男子2023年7月加入「西雅圖賭博娛樂城」網站成爲代理商,並以2024年總統副總統大選投票率爲標的開選舉賭盤,但經營2個多月就苗栗縣警方跨區破獲,僅獲利1萬6000元。案經苗栗地院判決移轉管轄後,臺南地院除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處刑3月,得易科罰金,褫奪公權1年,緩刑2年,並沒收犯罪所得1萬6000元外,還命向公庫支付5萬元,等同不僅賺的錢得吐出,還被罰款5萬元。

苗栗檢方起訴指出,李男從2023年7月1日到同年9月24日被警方查獲時,在臺南市住處擔任賭博娛樂城的代理商,臺灣地區賭客只要透過他所提供的註冊連結後,即可將新臺幣儲值爲賭博點數,把玩系統內電子遊戲、百家樂等各式賭博遊戲,還可以在網站內以2024年總統副總統大選投票率爲標的。

該網站的選舉賭盤,系以開票當日投票率如爲70%以上,賠率爲1.9;投票率低於70%,賠率則爲1.8的方式賭博,由賭客下注與娛樂城賭博輸贏結算後,李男即可根據賭博娛樂城設定的抽傭比率獲得利益。

偵查中,李男坦承於2023年7月1日加入成爲代理商,並領得1萬6000元報酬,但辯稱不知道網站內有開選舉賭盤。

不過,檢方發現,有證人曾經傳送選舉賭盤截圖,並詢問他「玩法是不變的嗎?」、「還是賠率就是固定?」等問題,他回答「固定」,認定他對選舉賭盤玩法有一定認識,所辯不足採信,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的意圖營利以總統副總統選舉結果爲標的而供給賭博場所及意圖營利聚衆賭博、意圖營利提供賭博場所及意圖營利聚衆賭博罪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建請從一重的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罪處斷。

案經苗栗地院判決移轉管轄後,臺南地院簡易庭法官認爲,李男不思循正途獲取財物,爲謀取不法利益,竟以2024年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結果爲標的聚衆賭博及簽賭,助長社會投機僥倖賭博歪風,破壞社會善良風俗,足見他遵法意識薄弱,所爲很不應該,但考量他犯罪後均坦承犯行、尚知悔悟,且就本案角色分工情形、犯罪期間久暫、所獲利益不多,依法量處其刑。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