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蟲拒檢撞斷警手腳5萬交保 雄檢聲明:難認定有故意衝撞

陳男小巷狂飆撞上員警。(圖/記者柯沛辰翻攝,下同)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市保安大隊19日在三民建國、自立路口攔查一輛轎車時,陳姓毒蟲拒檢加速逃逸,撞上闖紅燈撞傷三民一分局十全派出所林姓警員,導致林員手腳骨折頭部創傷,不過移送後,高雄地檢署卻以5萬元交保,讓許多基層員警不滿,對此地檢署發出聲明強調,「當時林姓員警沒穿制服又騎自己的車,加上事發地點交叉口,難以認定有故意衝撞。」

當時30歲的陳姓毒蟲19日下午3點20分載着未成年小女友要去吃飯,但因未系安全帶巡邏員警攔查,結果他因心虛拒檢,當場加速逃逸,還沿着自立陸橋轉往九如路,在小巷內亂竄,最後在遼寧吉林路口闖紅燈時,失控撞上正要返回十全派出所的42歲警員林大雄,緊接打滑撞擊至民宅柱子才停下,造成林右手右腳骨折,頭部挫傷,所幸沒有生命危險。

警方車內起出2小包毒品咖啡包及1包小包K他命,因此將陳嫌及副駕駛的16歲施少女帶回,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偵辦,不過卻被以5萬元交保,引起許多基層員警不滿。

對此,高雄地檢署發出聲明,「林姓員警當時沒有穿警察制服,騎着自家的機車,加上車禍地點在交叉路口,難以認定陳姓男子有故意追撞,且陳坦承部分犯行,沒有逃亡滅證之虞,警方沒有以妨礙公務罪嫌移送等,檢察官認爲沒有羈押必要,因此諭令5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