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辭職!曾破卜蜂汙泥案 彰化檢察官1原因今轉行當律師
彰化地檢署檢察官劉智偉今年6月辭職,今天起加入玉山法律事務所,與前檢察官戴連宏、前法官江彥儀一起奮鬥,劉曾偵破卜蜂食品3000噸污泥案,獲獎肯定。劉說,破獲卜蜂案後,認爲在檢察官的職涯已「留下代表作」,想探索「不同風景」,才決定轉職。
劉智偉是七年級生,初派檢察官分發到花蓮地檢署,在花蓮待了4年時間,主要在暴力犯罪類型案件耕耘,曾破獲「誠○茶行」林姓角頭的暴力案件,林爲插乾股、索討保護費,恐嚇建商、夜店業者,曾破獲賭場持槍強盜等案件。
劉智偉後來轉任彰化地檢署,任職8年,期間與主任檢察官王銘仁破獲知名卜蜂公司3000頓污泥案件,但在彰化任職期間,劉萌生轉換職場的念頭,今年6月向彰化地檢署辭職,告別自己12年的檢察官生涯。
劉智偉回憶,在花蓮地檢署任職時,有幸跟多名主任檢察官等「一時之選」的前輩學習,主偵暴力犯罪案件,累積與歹徒問案周旋,如何鞏固供述證據、突破不同共犯心防的基本功,學到了對「辦案的熱情」。
他說,調到彰化後,因彰檢過去對環保、國土案件十分在行,在主任檢察官王銘仁帶領下,破獲卜蜂公司污泥案,在彰化辦此類國土案件時,學到的是「主動發掘、統合資源」,自認在彰檢署留下「代表作」。
劉智偉坦言,因偵破卜蜂等重大國土案件,加上當時二兒子出生,開始思考,未來如果繼續擔任檢察官的話,可能會是「重複性的疊加」,自己是否還有更多其他可能性,開始閱讀洛克斐勒、富蘭克林、張忠謀等人的自傳、書籍,思考未來人生的走向。
他說,告別投入12年青春的工作是艱難的選擇,但沒有踏出這一步,「就沒有機會看看其他的風景」,加上學長戴連宏等人也是同樣背景轉戰律師,既然有出現機會,就想去嘗試努力看看,或許會有一段陣痛期,但他願意爲之奮鬥。
劉智偉是司法官訓練所第51期結業,花蓮地檢署期間曾偵破徐姓縣議員候選人賄選案、玉里鎮民代表會賄選案等案;彰化地檢署時期耕耘國土案件,偵辦環保、食安案件,曾獲環保署「金環獎」、考試院「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救國團「青年獎章」等殊榮。
彰化地檢署檢察官劉智偉曾獲獎項肯定,但他6月告別檢察官職務,本月起轉戰律師工作。圖/劉智偉提供
彰化地檢署檢察官劉智偉(右)曾獲獎項肯定,但他6月告別檢察官職務,本月起轉戰律師工作。圖/劉智偉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