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犯保法外籍被害遺屬首例!馬籍女大生遭勒死 補償金額出爐
陳柏諺(本報資料照片)
發生於去年10月震驚社會的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命案,蔡女父母申請犯罪被害補償,士林地檢署上月底開會審議,認爲蔡女父母原期待女兒學成返學共享天倫,女兒卻慘遭勒殺,造成蔡女父母無法彌補的巨大傷痛,決定補償蔡家全額遺屬補償金180萬元。本案爲《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7月施行後,第1件外籍被害人家屬獲領遺屬補償金案例。
至於兇手陳柏諺迄今仍否認殺人,辯稱只是加工自殺,他上月向法官聲請交保,或以每週到派出所報到2次方式,換取停止羈押,讓他可以在外籌錢賠償蔡女父母,但士林地院合議庭認爲,陳嫌殺人罪嫌重大,且對於案情供述反覆、避重就輕,有繼續羈押必要,裁定自今天(9月1日)起延押2月,這是陳嫌在一審審理期間第4度遭延押。
士檢起訴指出,陳嫌去年4月29日透過IG認識蔡女,得知蔡女想要自創品牌,10月13日凌晨用「一卡通MONEY」贊助蔡女9萬9999元,但他反悔想拿回這筆錢,當日上午10時來到蔡女住處,要求蔡女還錢遭拒,陳嫌萌生殺意,勒死蔡女。
陳嫌殺人後返回新北市租屋處尋短,經陳嫌父母報警送醫,陳嫌在救護車上說「我殺了人」,警方在蔡女租屋處發現蔡女屍體,全案曝光,士林地檢署去年依殺人罪起訴陳嫌,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士院合議庭8月22日訊問陳嫌,認定陳嫌涉殺人罪嫌重大,且陳嫌指稱案發後即回到其住處欲輕生,確有規避審判及後續刑罰執行情形,足認有逃亡之虞,裁定自9月1日起延長羈押2月。
蔡女父母日前在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士林分會的協助下,向士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補償,士林地檢署上月底開會審議後,認爲蔡女確因犯罪行爲造成死亡結果,決定補償蔡女父母全額遺屬補償金180萬元。此外,蔡女父母另已向士林地院提起民事求償。
本案是第3起馬來西亞籍女子在臺慘遭殺害的命案,前2案均發生於2020年,分別是鍾姓女大生遭擄殺命案、鄧姓女子慘遭鄰居勒死分屍6塊成「人彘」案,2021年橋頭地檢署、臺北地檢署已分別依《犯保法》舊法,補償被害人父母各約200萬、162萬多元。但因2案兇手樑育志並無資力、林國平畏罪輕生,導致檢方難以追討代墊的補償金,因此這2筆共逾 360萬元的被害人遺屬補償金均由「全民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