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基層消防爆水電使用遭限制 新北消防:幹部誤解轉達 已下令清查避免影響同仁權益
新北市消防局外觀。(報系資料照)
今年夏天熱浪襲臺,各地熱傷害事件頻傳,作爲平常第一線出深入死的消防隊員,卻在政府節能減碳政策下,恐連出勤完能舒服洗個澡的基本權利都遭剝奪。對此,有新北消防分隊表示,疑有分隊長自行擴大解釋上級「節省用水量」宣達,關閉洗衣機、飲水機等設備,更有主管不時「關心」浴室洗澡使用的時間,嚴重影響隊員的日常生活;新北消防局迴應,疑有幹部誤解擴大解釋,已下令清查,避免影響消防同仁權益。
新北外勤消防隊採「勤2休2」,其中一天工作日的上班時間長達22小時,中間留2小時休息,工時血汗,業務繁冗。但消防員從事救災救護工作,每一次出勤回來理應須有充分的除污程序。
據瞭解,能源署之前曾針對全國行政機關節電量進行評比計劃,並做出相對的計算原則如僱員人數、設備等佐證資料,但下至地方政府各機關,尤其是警消等外勤單位,往往爲了「省下呈報步驟」,都會以去年數據進行比較,並抓出前幾名戰犯鞭打,自行想辦法解決,通常就是限制設備的使用向上呈報。不過,機關卻不會提出預算或方案去更新節電設備,或請專業電工人員協助改善。
對此,有基層消防員指出,有分隊主管卻選擇犧牲隊員的基本需求去應付上級要求,分隊甚至因此祭出關閉洗衣機、飲水機的奇怪措施,然而看似單一管理職的問題,背後隱藏的卻是僱主責任未被實質法治化,畢竟用水用電牽涉的就是職業安全衛生,例如辦公空間的熱傷害、消防員打火救護回來的清潔消毒(洗澡、洗衣),在職業安全衛生法其實都有強制力規範。
依據《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第8條「各機關對辦公場所之建築、設施及設備,應依相關法令規定標準妥爲規劃,並採取必要防護措施」;令人遺憾的是,該條文如今卻成爲僅宣示性作用的條文。
新北消防局迴應,收到同仁反映後,已向各單位再度要求,爲維護同仁執勤環境安全及生活品質,請各單位本諸水電當用則用、當省則省的原則,不得關閉飲水機及洗衣機使用,並請各級幹部務必要有同理心,隨時關心同仁生活起居及應勤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