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 | 香港法院稱:恆大清盤更能保障債權人利益

觀點網 香港報道:1月29日,香港高等法院舉行對恆大的清盤呈請聆訊。

此前,於2023年12月4日,恆大集團已獲准將清算請願書再延期8周。

觀點新媒體從香港法院現場第一手獲悉,香港法院認爲,儘管經過8周的延期,但恆大集團沒有提供任何進一步的修改建議,亦未獲得任何法院披露的指示內容,恆大亦未在法院規定的時限內提交任何確認書,向法院和當事人提供重組工作的最新情況以及任何進一步修訂的重組建議。

同時,沒有任何證據表明,有相關債權人願意支持延期。

此外,香港法院表示,恆大沒有就上次聆訊前提出的修訂建議的細節作出修正,而是再提出一個新的重組方案,但這個新的方案,是以重組方案的形式來提出一些設想。

香港法院表示,沒有進一步批准該請願延期的理由,該請願已經進行了19個多月,恆大沒有證明法院延期呈請有任何有用的目的--沒有重組建議,更不用說得到債權人必要多數支持的可行建議。

法官陳靜芬提到,相反地,我覺得由法院將公司清盤,會更能保障債權人的利益,讓獨立清盤人接管公司,保障及保存公司的資產,並在認爲適當的情況下檢討及制訂重整計劃。

公司在被法院清盤後提出及執行債務償還安排的情況並不鮮見,事實上,就該公司而言,此舉的另一個好處是使該公司不受許家印的控制,這一直是阻止公司發行新債務工具或新股的監管障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