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改裝族!新北「聲音照相」元旦上路 首日揪200臺噪音車
環保局架設移動式聲音照相取締噪音車。(新北市環保局提供/許哲瑗新北傳真)
清晨先在石碇、平溪區架設移動式聲音照相取締噪音車,深夜則移至三峽、中和區人口密集地取締噪音車。(新北市環保局提供/許哲瑗新北傳真)
新北市聲音照相執法元旦開跑,除了5處固定式聲音照相設備外,環保局清晨先在石碇、平溪區架設移動式聲音照相取締噪音車,深夜則移至三峽、中和區人口密集地取締噪音車,首日執行下來已有221臺車輛噪音超標,環保局將依法開罰1800至3600元。
配合環保署推動「聲音照相」執法計劃,新北市聲音照相執法1月1日開跑,使用環保署驗證通過的聲音照相設備,除了先校正背景音量,另氣候條件符合無雨、風速小於每秒5公尺,不分車種,只要行駛中的汽機車噪音超標,即可開單告發。
環保局表示,道路速限小於50公里之聲音管制標準爲86分貝;道路速限50至70公里之聲音管制標準爲90分貝,另也會保留紀錄違規車輛前後3秒影像,以避免爭議。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與超速照相取締雷同,判定違規後會直接告發處分。
環保局指出,除了在板橋、新店、汐止、蘆洲及林口等5處噪音熱點區設置固定式聲音照相設備執法外,首日也安排稽查員在易有噪音車出沒的平溪、石碇、三峽及中和等4處,架設移動式聲音照相設備進行機動性噪音車取締工作,首日執行噪音值超過管制標準即有221臺,將依法開罰1800至3600元。
環保局提醒,民衆若發現使用中車輛產生明顯噪音污染情事,可依「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妨害安寧檢舉辦法」第2條規定,提供完整檢舉要項及違規證據佐證資料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噪音車檢舉網站」檢舉,環保局將通知車主限期檢測,如檢測結果不合格則依法告發並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