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留4月大女兒在家8天 害活活餓死! 離譜單親媽被起訴

單親媽媽陳姓女子竟然活活餓死自己的女嬰,橋頭地檢署(見圖)依刑法之成年人故意殺害兒童罪,起訴陳姓女子。(本報資料照片)

單親媽媽陳姓女子於去(2024)年9月中旬,將剛滿4個月大的女嬰獨,自留在大樹區某教會的出租套房內8天,活活將女嬰餓死。檢方相驗時發現女嬰的肝細胞內幾無肝糖。橋頭地檢署偵查後,依刑法之成年人故意殺害兒童罪起訴,並請法官加重量刑。陳女被移審後,橋頭地院裁定續押。

橋檢檢察官樑詠鈞相驗後,發現女嬰因飢餓及脫水、臟器萎縮、全身脂肪組織減少、腎小管肌球蛋白堆積,及腦髓腫脹等營養不良情狀,因此死亡。

橋檢檢察長張春暉獲知後,立即要求主任檢察官施家榮啓動婦幼保護小組,經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深入調查,傳喚死者生父及證人到案訊問,並查扣監視器分析,聲押陳女。

檢方指出,陳女明知道女嬰只有4個月大,應負責保護養育的義務,但她竟然於9月 15日晚間沒有託人照顧女嬰,獨自騎機車離開住所。陳女直到去年9月23日上午回到住處。在此期間,陳女的母親及社工等人有詢問女嬰的狀況,陳女竟然說謊稱有委託他人照顧,導致女嬰因爲缺乏食物而死亡,陳女這才報警。

橋頭地檢署日前偵查終結,對陳女提起公訴,並請法官審酌陳女的犯案手段、造成女嬰死亡及犯後態度等,加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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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