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嫌託嬰中心吵...朝人噴殺蟲劑「心理壓迫」判拘役
基隆王姓男子住處陽臺,與一間託嬰中心後陽臺相鄰,他因不滿託嬰中心職員開關通往陽臺的落地門扇開開關關聲響擾鄰,心生不滿,持殺蟲劑往一名在陽臺整理物品的女主任方向噴去,女主任心生畏懼提告。法官認爲王男造成女主任「心理壓迫」,妨害人行使權利,依強制罪判王男拘役10天,可易科罰金。
基隆地院判決書指出,王男住處緊鄰某託嬰中心陽臺旁,他認爲託嬰中心職員開關通往陽臺的落地門扇聲響擾鄰,心生不滿,民國112年11月6日上午9時16分,見託嬰中心一名女主任在陽臺整理物品時,在他住處陽臺,手持殺蟲劑朝女主任及託嬰中心方向噴灑。女主任認爲殺蟲劑液體可能影響身體健康,心生畏懼,迅速進入室內。
女主任在審理中證稱,託嬰中心陽臺是放置垃圾桶跟清潔用具的地方,會頻繁進出使用,當天王男從他家陽臺對着她噴殺蟲劑,當時她人在陽臺。
因沒法做圍籬把陽臺圍封起來,需有逃生空間,並裝設鏡頭防止有人在晚上侵入,鏡頭是自然朝着外面的方向,面對逃生出入口、沒有圍起來的位置拍攝。
女主任指出,她聞到味道很不舒服就趕快進屋內,王男噴殺蟲劑並非首次,讓她會很害怕,不知道其用意,他曾在大樓貼紙條。她要維護園內員工、老師跟小朋友的安全,所以才報警。
王男向法官說,因爲託嬰中心干擾他的生活,開關門很大聲,造成極大困擾,噴殺蟲劑是希望他們少待在陽臺,曾張貼告示要求託嬰中心改善開關陽臺門扇聲響情形,但未獲託嬰中心理會。託嬰中心陽臺當時是無人狀態,且噴灑殺蟲劑是爲避免蚊蟲。
兩方相對位置,法官說,從現場照片及王男住處與託嬰中心陽臺相對位置圖來看,可以發現2戶比鄰而居,近在咫尺。
法官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發現王男在住處陽臺,右手拿着紅色的罐裝物品,紅色的罐裝物品的前面有一個黃色細細的管狀,看起來像是殺蟲劑之類物品,朝着鏡頭方向噴灑。
法官審理認爲,王男自其住處朝着託嬰中心陽臺噴灑殺蟲劑,具有明確針對性,顯然對於女主任身體健康造成威脅,女主任稱看到噴灑殺蟲劑時,不得不迅速離開陽臺進入屋內,可見王男行爲已致人心生畏怖,達到妨害自主意思的程度,足以影響女主任正常使用陽臺的權利。依刑法制罪處拘役10天,可易科罰金,每日1千元折算。緩刑2年。可上訴。
一名男子嫌託嬰中心陽臺門開開關關太吵,持殺蟲劑朝陽臺的人噴,法官認爲造成「心理壓迫」判男子拘役10天。圖爲示意圖,非新聞當事現場。記者遊明煌/攝影
一名男子嫌託嬰中心陽臺門開開關關太吵,持殺蟲劑朝陽臺的人噴,法官認爲造成「心理壓迫」判男子拘役10天。圖爲示意圖,非新聞當事現場。記者遊明煌/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