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大‧聲‧說-把監票當義務

對很多人而言,投票似乎就等同於民主,認爲只要把選票放進票匭,就等於行使了憲法所保障的選舉權。但今年筆者親自參與公民監票後才發現,開票過程仍然有太多瑕疵,唯有落實監票,才能確保每張選票都能發揮價值。

其實,每間投開票所都配有所謂的法定監察員,但筆者到現場卻發現,許多監察員並未善盡監票責任,因爲其多數由候選人或政黨推薦,原本就想盡快得知開票結果,於是放任選務人員事先整票,對於亮票不確實等情況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前往觀看開票的民衆,大都不懂監票細節,因此也不太敢糾正,許多爭議便不了了之。

近幾年,「監票」的觀念已逐漸受到重視,從臺北市長柯文哲2014年競選時成立的「監票部隊」到最近成立的「監票者聯盟」及「全民監票者聯盟」等組織,加上今年首度開放民衆在投開票所錄影,如果人人都能把監票當作公民義務,落實「自己的選票自己顧」的理念,我們離公平公開公正的選舉,又更接近一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