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竹縣323筆位於竹市土地 遭市府裁定補徵千萬地價稅

新竹市曙光國小對面土地爲補徵地價稅最大筆竹縣土地,因爲清查出過去有佔用情形,從2018年到2022年需要補徵地價稅。記者張裕珍/攝影

新竹市境內有多筆新竹縣土地,近期遭竹市裁定補徵5年地價稅,以及去年核課在案的應納地價稅和房屋稅,金額共1500多萬,這讓竹縣民代不解「爲什麼突然就要繳稅?」對此,新竹市府迴應,去年執行地價稅稅籍清查作業時,發現竹縣有土地有被佔用及未供公共使用,應按基本稅率補徵地價稅。

新竹縣議員徐瑜新不解,新竹縣市公務機關過往都有默契,舉例來說,新竹縣內也有許多國有財產局的土地,難道縣府也會去課徵該局的地價稅嗎?對此,竹縣府財政處長彭惠珠迴應,竹縣有多筆土地座落在竹市,公有土地並非理所當然免稅,可能被佔用或未做公有使用,必須是公用才能免稅,這次補徵稅多位於竹市都更土地的範圍,只要不符合地價稅的免稅規定,依照稅捐稽徵法的規定,都要補徵5年的地價稅。

新竹市稅務局指出,去年執行地價稅稅籍清查作業時,發現新竹縣有土地有被佔用及未供公共使用,已不符合土地稅減免規則第7條第1項第1款規定,應按基本稅率補徵地價稅。

新竹縣市在1982年分家後,目前在新竹市有2100多筆竹縣土地,2022年約有860多萬元地價稅收入,去年清查出縣府土地共有323筆需要補徵,補徵約1700多萬元,去年已先跟竹縣稅務局溝通確認,清查後可替市庫多挹注380萬元稅款,課徵竹縣土地地價稅可到1200多萬元。

其中,新竹市曙光國小對面土地爲補徵地價稅最大筆土地,因爲清查出過去有佔用情形,從2018年到2022年需要補徵地價稅,5年合計145萬元,至於去年則因啓動都更免稅,目前有建商推案,正在興建住宅大樓。補徵地價稅第二大筆爲仁愛街附近土地補徵104萬5千元。

針對土地被佔用的部分,彭惠珠迴應,地價稅的納稅人是土地所有權人,該地屬於新竹縣政府,但可向佔用戶收租金或使用補償金,這筆費用是公告地價的百分之五,新竹市課地價稅是百分之一,若竹縣有確實收這筆補償金,不會少於地價稅。

桃園市財政局初步迴應,桃園市政府在新竹市持有的土地均爲公用,目前沒收到要繳稅的通知,不過桃園在其他縣市有土地被民衆佔用做私人用途,市府有向民衆收使用補償金,因爲有收入,所以有被徵收地價稅,金額不多,只有幾百元而已;苗栗縣財政處長郭春美則表示苗栗縣目前在竹市未持有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