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岸歌手演唱會遭卡 粉專轟綠雙標:泰勒絲、劉德華就可以?

政客爽舉泰勒絲(左)與劉德華(右)質疑,遇到國際巨星或大咖有辱臺疑慮時就沒關係?(合成圖/路透、資料照)

中國大陸饒舌歌手王以太又名王閃火,從《中國新說唱》節目發跡的他,原訂9月14日在臺北開唱,卻被發現以「下一站:中國臺北」照片進行宣傳,被陸委會等相關機關認定已經違反《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主辦單位聲明:王以太在中國大陸媒體《MR.LINK領客》的雜誌拍攝,並非該公司臺北專場的官方宣傳。粉專「政客爽」質疑,泰勒絲把臺灣寫成中國大陸的一省,劉德華是共產黨員,大咖就沒關係?

政客爽28日在粉專發文直言,從頭到尾,對岸饒舌歌手王以太遭陸委會擋住的事件,都是一件雙標的政治事件!要意識形態也要「標準一致」?

政客爽指出,王以太在臺灣的宣傳文宣裡,從來就沒有中國臺北四個字,民進黨立委整天鬼叫不要看小紅書,但陸委會卻是以小紅書中王以太某個大陸時尚雜誌拍攝的照片來當作理由。如果按照在中國大陸宣傳的文宣爲準,那有太多人不可以來臺開演唱會了!

政客爽提到,就在不久前,德國知名歌手Chris James在小紅書粉專稱「8.22中國臺北演唱會」還有位置,結果8/22這場演唱會還順利在臺北舉辦,那這就不辱臺了?國際巨星泰勒絲在去年被網友發現「臺灣被寫成中國的一省」,但陳其邁仍然在爭取她來開演唱會,請問民進黨政府的標準是什麼?

政客爽質疑,親近民進黨的臺灣基進嗆劉德華是「中共民間衛星組織」,那爲什麼民進黨政府又容許劉德華十月在臺灣開演唱會?有沒有按照綠營的高標準查覈劉德華共產黨員身份?同樣的事情,標準不一又說依法處理,到底所謂「辱臺標準」是什麼?還是說大咖明星可以說中國臺灣、中國臺北、中國臺灣省都沒關係,但小咖就可以拿來做政治操作?

政客爽表示,這件事情不關乎什麼中國臺不臺北,而是我們是法治國家,到底法源依據的標準在哪裡?如果沒有標準那跟中共的區別又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