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廢除沒意見 但顏大和「絕不接受說特偵組濫權」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1日審查廢除特偵組的修法案,對於特偵組該不該廢,檢察總長顏大和強調,他沒有意見,一切尊重立法院及法務部的決定,但要廢的話,理由不應該是特偵組濫權、選擇性辦案、政治打手等,「站在特偵組長官的立場,絕對不能接受!」
司委會上午審查《法院組織法》第63條之1條文修正案,法務部長邱太三、檢察總長顏大和都列席備詢。雖然邱太三已表態該廢特偵組,顏大和則說,他一直認爲,特偵組短期內不要廢,就長期來看,要廢不廢,尊重委員意見,「社會對特偵組有意見 ,我概括承受」。
不過,他強調,「特偵組沒濫權」,特偵組辦案還是適用《刑事訴訟法》的程序,沒有特別條例;至於有無選擇性辦案,顏大和說「我不能說沒有」,因爲《法院組織法》第63條之一規定,特偵組辦的是3種案件,涉及正副總統、五院院長、部會首長或上將階級軍職人員之貪瀆案件、總統、立委選舉舞弊、重大貪瀆案件等,有的案件特偵組必須交由地檢署偵辦。
另外,包含法務部也認爲特偵組沒監督機制,不起訴案件等不可再議等,但顏大和認爲,立院可以修《刑事訴訟法》,讓不起訴處份一律交付審判;而外界批評廉政署跟特偵組任務重疊,他指出,一個是行政機關,一個是司法機關,特偵組有20幾位檢察事務官,都是從特偵組成立以來就有的團隊,還有從各地調來的15名司法警察,以及2位調來的專業人士。
顏大和說,他對要不要廢特偵組沒意見,但要廢的話,理由不應該是特偵組濫權、選擇性辦案、政治打手等,「站在特偵組長官的立場,我絕對不能接受!」
而邱太三指出,特偵組確實淪爲政治工具,像第一任、第二任檢察總長都是因政治問題下臺,「但顏總長是個不錯的人」。
另外,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質疑,特偵組偵辦案件的定罪率低,根本是選擇性辦案。民進黨立委張宏陸也質疑,特偵組最近都無案可辦。顏大和則迴應,特偵組所偵辦案件多發生於2010年之前,是因爲現在的政治「較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