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達5人遭性騷!「再吸5分鐘」庭長不只涉吸乳、碰私處 由司法院移送監察院
士林地方法院停職法官蔡明宏被控在陽明山上強制猥褻女書記官、女法官,除遭士林地檢署起訴外,蔡另外在2004至2010年間性騷擾3名同仁,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今以他違反法官法、法官倫理規範,決議由司法院逕行移送監察院審查。
人審會2月20日才就蔡2007年對女書記官「吸乳」開會,決議移送監察院審查。
法官論壇去年6月一篇題爲「妳不孤單」的文章爆料,指資深法官「蔡董」前年11月15日以關心工作狀況,中午開車載着剛分發的女法官到陽明山上吃飯,車輛卻開到深山的「中湖戰備道」旁,在車上涉性騷女法官不只一輪,最後女法官以下午要案件評議,要求下山。蔡隨後發文「我如果有性騷行爲,我用我全部身家性命賭上任何詛咒」。
士檢起訴指出,早在2007年間,蔡時任行政庭長,開車載女書記官上陽明山,至人車稀少避車彎,於車內涉環抱、頭貼胸部吸吮,女書記官氣憤制止,蔡稱「再5分鐘就好」,女書記官衣衫不整驚嚇逃下車,後續在蔡怒視下又上車,由蔡開車送回家。
前年11月,蔡邀約一女法官到陽明山土雞城用餐後,開車至避車彎稱「頭暈需要暫時休息」,涉用力揉捏女法官左手腕,又涉掐捏大腿,隔褲子摳碰私處。
士院2023年7月針對蔡2022年對女法官騷擾案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審議,10月法評會決議評鑑成立,移請職務法庭審理,由於情節重大,建議將蔡明宏撤職處分。不過士院去年12月再針對蔡2007年11月對女書記官「吸乳案」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指應本於「違失行爲一體性」再次議處。
但法評會認爲吸乳案發生於2007年,評鑑時效爲3年,士院移送評鑑已逾期,今年1月12日決議不付評鑑。司法院決定將蔡送監察院彈劾,人審會上月20日開會,蔡表示一切的指控都是子虛烏有。人審會不採信蔡的說詞,以蔡違反法官法第18條第1項前段、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規定,將他移送監察院。
今天人審會則是就蔡另外騷擾3名女同仁部分討論,會後認爲他破壞司法形象,應受懲戒,決議由司法院移送監察院審查。
至目前爲止,被蔡明宏騷擾的被害人已達5人。
截至目前,遭法官蔡明宏性騷擾的女同仁已達5人。資料照片。記者王宏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