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建立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白名單”貸款加快落地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客戶端
屈信明 歐陽潔
不久前,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佈有關通知,指導各地級及以上城市建立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以下簡稱協調機制),根據房地產項目的開發建設情況及項目開發企業資質、信用、財務等情況,提出可以給予融資支持的房地產項目名單,向本行政區域內金融機構推送;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評估協調機制推送的支持對象,積極滿足合理融資需求。目前相關工作進展如何?怎樣在防範好風險前提下更好滿足房地產項目合理融資需求?記者進行了採訪。
多地加快滿足房地產項目“白名單”融資需求
1月末,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建立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並向當地金融機構推送了第一批107個房地產項目“白名單”。“白名單”中的北投荷院項目獲得民生銀行南寧分行3.3億元貸款。據悉,這是全國首筆房地產項目“白名單”貸款。
近期,各地加快推進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有關工作,房地產項目“白名單”貸款在多地加快落地。河南省鄭州市印發《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鄭州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的通知》,梳理形成第一批可以給予融資支持的299個房地產“白名單”項目,協調金融機構快速對接落地房地產項目貸款,於2月7日實現首筆投放;金融監管總局重慶監管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當地己有10個“白名單”項目獲得6家銀行新增授信18.58億元。
“白名單”能發揮什麼作用?專家表示,“白名單”是以在建房地產項目爲融資支持對象的名單,名單裡的對象是項目而非企業。這有利於滿足項目開發建設合理融資需求,促進房地產項目正常建設交付,實現金融與房地產良性循環,進而改善市場預期。
一位業內人士表示,需要注意的是,進入“白名單”不意味着房地產項目一定獲得金融機構融資,各相關金融機構將根據項目開發建設實際情況、抵押物、資產負債、還款來源等情況,決定是否給予貸款支持。
“目前,各地相關工作取得積極進展,多數城市已建立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提出了房地產項目‘白名單’並推送給商業銀行。商業銀行積極響應,高效對接項目名單,已提供一批新增融資和貸款展期,滿足房地產項目合理融資需求。”金融監管總局有關負責人說。
建立綠色通道,縮短審批時間
不少人會問,金融機構收到房地產項目“白名單”後,如何在防控好風險前提下,更好滿足項目融資需求?
重慶市花灘國際新城三期進入了當地首批房地產項目“白名單”。農業銀行重慶市分行進行項目對接後,迅速組織專班進行調查評估,建立綠色通道提升審查審批時效,從原來的30個工作日縮短到6個工作日。目前,花灘國際新城三期首筆貸款5450萬元已經完成投放。
“當地有關部門已經對‘白名單’項目進展及開發企業資質、信用、財務等情況進行了篩選,因此銀行審批速度加快很多,但銀行盡調標準並沒有放鬆。”農業銀行重慶合川支行行長張俊說,銀行工作人員先後多次來到項目工地實地調查,瞭解到項目可滿足改善性住房需求,前期沒有過度融資,也沒有大面積拿地。同時,該項目具有發放工人工資、支付材料款等合理融資需求。銀行最終決定發放貸款,並將嚴格監控資金流向。
“對正常開發建設、抵押物比較充足、資產負債結構合理、還款來源有保障的項目,建立綠色通道,優化審批程序,縮短審批時間,積極滿足合理融資需求。”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重慶監管局統信處處長魯志新說。
一家銀行工作人員表示,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推送的是具體項目而非企業,這有利於更精準滿足“白名單”項目獲得融資支持,防止風險傳染;對銀行來說,也有利於就項目本身進行封閉管理,測算還款來源,切實防控風險。
更加精準支持房地產項目合理融資需求
日前,金融監管總局舉行會議提出,各商業銀行要主動對接協調機制,對推送的房地產項目名單要及時開展評審,加快授信審批,對合理融資需求做到“應滿盡滿”。銀行業積極行動,進一步深入做好房地產項目“白名單”融資需求對接工作。
工商銀行有關負責人表示,截至2月8日,該行已對接2000餘個項目,並率先實現對多個城市多個項目的貸款投放,既包括國有房企,也包括民營房企。“下一步,將持續優化審批流程,打通業務堵點,縮短審批時限,一視同仁滿足不同所有制房企合理融資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這位負責人表示。
中信銀行舉行專項會議明確,迅速、主動與各省級、地級及以上城市協調機制對接,本着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全力推動項目落地。同時,該行採取成立專項小組做好工作對接、建立審批綠色通道、制定專項盡職免責實施細則等措施,全力落實好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有關工作。截至2月9日,中信銀行共獲取協調機制推送項目872個。
“加快推進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落地見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肖遠企說,銀行儘快行動起來,在城市人民政府牽頭協調下,與住建部門一起,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加精準支持房地產項目合理融資需求。
此外,多家銀行還表示,將更好地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對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和“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等的金融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