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狼房客潛伏五年 星國房東母女洗澡遭偷拍
房東太太正在浴室洗澡,男子竟蹲在浴室門外,將手機伸入門縫偷拍。(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加坡一名40歲男子長期租住房東家中,竟持續五年偷拍房東太太洗澡,甚至連年幼的女兒換衣服也不放過。他於今日(30日)因兩項窺淫罪及一項侮辱他人尊嚴罪,被法官裁定判刑19個月。同時,另兩項類似指控也被納入考量。
判決指出,男子自2018年開始犯案,當時房東太太的女兒年僅3到4歲。房東太太習慣在主臥室爲女兒換衣服,並未關閉房門,而該男子則利用虛掩房門的機會,將手機放置於房間內進行偷拍。
此惡行於2023年4月8日被房東太太當場逮個正着。事發當日,房東太太正在浴室洗澡,男子竟蹲在浴室門外,將手機伸入門縫偷拍。房東太太洗完澡後推開門,赫然發現男子正聚精會神地拍攝,當場尖叫,並迅速通知家人。男子見事蹟敗露,立即刪除影片,但警方到場後,成功從其電子設備中恢復大量偷拍內容,包括房東太太的13段視頻、女兒的9段視頻,以及74張截圖。
房東太太憤怒地表示,男子與他們一家同住多年,原本以爲彼此互相信任,卻沒想到會發生這種令人不齒的行爲。尤其是男子竟對年幼的女兒犯下如此罪行,讓她倍感痛苦與自責。爲保護女兒心理健康,房東夫婦決定不向孩子透露事件真相,並採取多項安全措施,包括安裝閉路電視、更換數位鎖,並改爲僅租予女性房客。
檢方指出,該男子的行爲涉及易受傷害的年幼羣體,要求判處21至24個月監禁並施以鞭刑。但辯方律師則認爲案件中並無涉及暴力或複雜的隱密行爲,請求輕判一年監禁。
法官最終裁定,案件雖未涉及暴力,但基於偷拍行爲的嚴重性,判處男子19個月監禁,並未施以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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