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狼運將4個月內迷姦2女 危害重大法官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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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華姓計程車司機分別下藥迷昏女研究生及女房東,案發至今華男遭羈押,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他4個月內分別對上開2名被害人性侵,嚴重危害社會治安,裁定從上個月16日起延押2月,另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刑11年6月。可上訴及抗告。

華男與女研究生相約見面,下藥後將她載回自己住處性侵,他另向女房東租下淡水的空屋後,再遞上摻有FM2的水讓女房東喝,女房東意識不清,1夜遭連續性侵3次。

歷審將華男判刑11年6月,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高院更一審仍依乘機性交罪等罪,將他判刑1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