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劣小王恐嚇傳性愛片給人妻與國小兒子 給你兒女看看妳的功夫
惡劣小王恐嚇傳性愛片給人妻與國小兒,給你兒女看看妳的功夫。(中時資料照)
一名已婚的朱姓男子,2018年購物時愛上一名人妻,兩人逐漸發展出婚外情,甚至一起上摩鐵發生性關係,還拍下性愛片留念,但事後朱男與妻子離婚,導致人妻也提出分手要求,朱男竟變身恐怖情人,猛傳訊息給人妻與就讀小學兒子,恐嚇要「拿我跟媽媽的影片讓你跟姐姐看,不要告訴爸爸」,逼人妻與丈夫離婚,人妻擔心對方做出瘋狂行爲,只好向丈夫自首出軌,並向朱男提告,橋頭地院依恐嚇維安罪判朱3個月徒刑,民事賠償9萬元。
根據判決書記載,朱姓男子與已婚人妻發生婚外情關係,2人於民國108年8月19 日在某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爲時,朱男曾以手機錄製性愛影片當作紀念。但朱男隔月卻與原配偶離婚,人妻事後不願與朱男繼續交往,竟然在10天之內
連續傳簡訊恐嚇要將性愛影片拿給人妻的婆家及子女看,甚至要公開性愛影片以及兒女姓名。
朱男爲了讓人妻相信,還在個人臉書個人資料上張貼「農曆8月15免費看蘇女主演影片+5...保證精彩,敬請期待」等文字,恫嚇人妻與丈夫離婚並與其交往,人妻不堪其擾,只好向丈夫坦承出軌,並向朱男提告。
朱男爲了留住女方,不惜使出各種骯髒手段,行徑相當惡劣,他曾傳簡訊給人妻的兒子表示,「下次拿我跟媽媽的影片讓妳跟姐姐看,不要告訴爸爸,不然媽媽會怕爸爸知道」,「洗成照片然後拿去學校或補習班給妳跟姐姐講,看完拿回去給媽媽」。
接着又連續傳「代價一定要付出的,要好過就談,要談就先離婚再來談,不離就繼續下去,妳兒女一定要看看她媽媽的功夫表現。當然他們同學也不例外」、「邀請妳中秋節到我臉書跟妳親戚朋友看妳我的表演」、「明天不離婚就讓別人轉傳你的風情」。
最後到女方不理,朱男變本加厲又傳,「妳及兒女名字會不會在下個星期變廣告看板就看你了,學校,路口」、「會給妳一生中最好最難忘的十月生日禮物,路口,社區,學校補習班,廣告招牌已做好,準備接這個大禮吧」,「妳的名字、兒女名字,看妳們怎麼痛苦」。
朱男出庭時辯稱,「性愛影片早已刪除,只將訊息貼在自己的臉書,別人要搜尋來看也沒辦法」,甚至耍賴名下已無財產,至多賠1萬元。橋頭地院認定朱男涉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民事賠償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