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孫22刀砍死養大他的阿嬤「偷錢買春 」 終局判決出爐

李盈達於2021年因對從小養他的阿嬤討錢不成,持刀狂砍阿嬤22刀,搶走11萬後到臺北色情按摩店消費,之後逃到花蓮遭逮。(本報資料照片)

21歲男子李盈達前年因缺錢花用,狠殺養育他16年的阿嬤,並竊取阿嬤住處內11萬2000元現金後,跑到臺北市的色情按摩店消費,行徑冷血,檢察官求處死刑,最高法院依強盜殺人罪將李男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確定。

李從6個月大起,由其外婆託由鄰居楊姓阿嬤照顧並同住扶養至16歲,2021年10月21日李男以如廁爲由經楊同意入內,於其向她索討金錢遭拒後,竟持水果刀先朝她胸口左側鎖骨、胸部刺1刀,見她掙扎並抓住其腳部,再用水果刀再向她頭部、背部共刺20餘刀致死。

李殺人後再取走她包包中之現金11萬2000元得手,先返回其新北市租屋處,換下沾有血跡之上衣、長褲及皮鞋後,再搭乘同一車輛前往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一帶花用前開贓款,再逃到花蓮一家日租套房躲藏後遭逮。

一審及二審斥責李男只因需錢花用,竟趁與被害人獨處屋內之際,持刀殺害高齡且手無寸鐵之被害人,使被害人受有多處體傷,且因大量出血、右肺銳器傷及兩側氣胸而不治死亡,惡性實屬重大,經送請量刑調查鑑定後,判處無期徒刑,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