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隱瞞多段婚姻紀錄 耽誤生育黃金歲月!女怒告僞單身男
慘遭惡意隱瞞多段婚姻紀錄,害耽誤生育的黃金歲月,女子怒告僞單身男討4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女子小萱指控男子阿國(均化名),2人交往6年後登記結婚,卻[因阿國有婚姻存續,經法院判決他們的婚姻撤銷,才知道阿國惡意隱瞞,曾有多次婚姻紀錄,她不滿原本將終身託付,期望幸福圓滿,展開新人生,生育自己的孩子,但婚姻撤銷並在戶籍登記留有紀錄,還耽誤生育黃金歲月,因而訴請賠償40萬元。
法院審理,阿國辯稱,小萱先前已以相同事由,向他請求侵權損害賠償,經法院判決確定,已給付175萬5500元,小萱就同事件不得再行起訴。
法官考量,小萱主張阿國侵害她結婚意思及性交意思自主權,依法請求賠償,法院前一次審理時,判決確定給付175萬5500元。而依相關資料顯示,阿國在與小萱登記結婚時,先前已有4段婚紀錄,而阿小萱與阿國結婚時,阿國的第5段婚姻仍存續中。
法官認,雙方的婚姻被撤銷,歸責於阿國,刻意隱瞞另有婚姻關係,導致小萱對於婚姻永續圓滿之憧憬落空,錯失適婚之青春年華,受到阿國侵害所生精神上之痛苦甚深。
另外,小萱已因性交、結婚自主權受到侵害,獲取阿國的損害賠償,本案不再重複斟酌其此部分所受損害。
法官審酌,小萱是在住院時,申請戶籍謄本才得知,她與阿國在交往期間,阿國另有婚姻紀錄,加上2人實際共營婚姻生活不到7個月,尚未生育子女,家庭依存關係尚非緊密。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請求阿國賠償損害,以20萬元爲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