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酒駕” 大同燕某 被 罰款+拘留 !

第一次飲酒駕駛“罰”

第二次飲酒駕駛“拘”

總有人明明已經因爲飲酒駕駛

被罰過一次了

仍不知悔改

再次觸碰酒駕“高壓線”

近日,陽高交管大隊縣城中隊在陽高縣龍泉鎮北門橋洞附近開展酒醉駕整治時,燕某駕駛摩托車行駛至此,被執勤交警攔下檢查,經現場酒精呼氣檢測,其體內酒精含量爲35mg/100ml,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經查,燕某此次爲二次酒駕。目前,燕某因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3日、罰款2000元。

大同交警提示

拒絕酒駕 方能“久駕”

爲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請駕駛員切勿心存僥倖

來源:山西大同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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