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的錯誤認知
(圖/本報系資料照)
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在臺灣島上爆發的228事件,先是本省民衆發起暴動殺害外省民衆,接着外省當權者發動軍隊鎮壓,造成本省民衆死傷。
有很多人對228事件,有許多錯誤的認知。
第一,228事件只有本省人受難,外省人沒有受難,而且是加害者。真相是,本省人受難人數2290人,外省人受難人數2643人,外省人受難人數比本省人多,而且認定的「受難標準」,本省人的認定標準比外省人寬得太多。因爲本省人只要被羈押超過一個小時,就算受難,外省人則必須受傷送到醫院,纔算受難,外省人遭到本省人羈押則不算受難。
第二,228事件受難者都有受到賠償。真相是,本省人受難都有受到賠償,總金額72億元,外省人受難則一毛錢都未獲賠償,賠償金額0元。
第三,228事件是外省人對本省人的大屠殺。真相是,本省人死亡681人,失縱177人,合計856人,外省人死亡432人,失縱85人,合計517人,以當時的本外省人口數而言,外省人的死亡率遠高於本省人。
第四,228事件是國民黨對臺灣人的大屠殺。真相是,當時國民黨內也殺成一團,親陳儀的派系和反陳儀的派系殺成一團,國民黨的《中央日報》在臺灣被禁止發行,國民黨省黨部幹部被逮捕歐打,三民主義青年團組織民兵反陳儀政府,被陳儀殺害的陳復志和陳澄波,都是國民黨員。
再者這種黨內外殺成混亂局面,並沒有任何外國記者、傳教士、商人、官員,看到或拍到有「大屠殺」的跡證,只有美國間諜葛超智這麼說,但葛超智不久就被美國國務院,以不實報告被開除且永不錄用,但他寫的謊話連篇的《被出賣的臺灣》,卻被臺獨分子和民進黨奉爲聖經。
第五,本省人因228死亡人數上萬人,甚至數十萬人。真相是,這些說法有的來自陳寬政和李喬的推估,說本省人死亡人數有1、2萬人之多,完全是胡說八道。
因爲1947年剛好是臺灣島,爆發天花和結核病的時間,共計死亡20258人,而且成年男女死亡人數相當,所以男女性死亡率都比其他年度高。
228事件死亡人數以男性爲主,所以陳寬政和李喬的估計完全是鬼扯。林邑軒和吳駿盛的估計則科學多了,他們把1947年本省人男性死亡率扣除女性死亡率,超出的部分纔是男性超額死亡率,如認定爲因228事件死亡,則死亡人數最多隻有1512人。
何況男性死亡率在每個年度,都高於女性死亡率,1512人的估計數已經過高,反而二二八基金會的852人更可靠,最多也不會超過1994年臺灣省文獻會統計的1023人。
外省人死亡和失蹤517人,確定是低估很多,因爲當時外省民衆在臺無家屬,無戶口且死亡時無證件,都以無名屍首處理。
第六,蔣介石是228元兇。真相是,這是徹底的謊言和誣賴,當時的蔣介石忙着打延安的共產黨,3月1日晚上纔在日記上寫下,「臺灣羣衆爲反對紙菸專賣等,起而仇殺內地各省之同胞」,接着還下令陳儀不得報復。
問題是2月28日當天,臺北市街頭就躺着100多具,被本省暴民殺害的外省人屍體,這些本省暴民是不是「元兇」?有些暴民後來還申請到「賠償」,歷史真相經常是非不明,但莫此爲甚。(作者爲前立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