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出養案件國外超過國內 學者籲:「這是警訊」應借鏡瑞典
近年因個案複雜度增加、機構人力不足、各國家收出養政策改變等,收出養作業程序拉長。財團法人天主教福利會說,即便挑戰增加,爲需要找家的孩子媒合一個適合的成長環境,仍是重要使命。圖/財團法人天主教福利會提供
衛福部社家署統計,去年完成202件未成年兒少非血緣收出養,國內102件、國外100件,今年1至6月已有112件,國外66件高於國內46件。學者直言,這是一個警訊,國內對收養的支持及鼓勵不足,可借鏡國外透過減稅、經濟補貼及育嬰假等方式,帶動收養風氣。
國內有8家覈准的收出養機構,其中財團法人天主教福利會執行收出養任務40年,收出養服務中心主任楊淑宜分析,國內收養人偏好3歲以下孩子,若孩子本身有健康問題或原生父母有特殊背景,將增加在國內出養難度,例如毒寶寶在國內出養困難,癥結在於收養人對孩子健康有顧慮,媒合國外收養人成爲重要途徑。
師大社工系兼任副教授賴月蜜說,出養國外多於國內是個警訊,政府應思考目前政策、制度是否對國內收養人鼓勵及支持不夠,等待收出養的孩子都受過創傷,「這個孩子是國家的事,不是個人的事」,收養第一步須給孩子足夠安全感,初期勢必要經過磨合,瑞典做法值得臺灣借鏡,瑞典重視親職政策,不論多大的孩子出養到瑞典都視爲剛出生,收養父母可申請最長480天育嬰假,讓收養父母有足夠時間好好照顧孩子,此一制度相當友善,能發揮鼓勵作用。
賴月蜜說,臺灣早年出養到國外孩子比率遠高於國內,差距更懸殊,2012年「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法確立國內優先原則,才讓國內、國外比率拉近,今年又出現國外遠超過國內情況,可見政策仍與目標有差距,必須好好檢討。
賴認爲,國內不孕夫妻增多,討論代孕議題時,不妨也花一些心思鼓勵收養,社會有那麼多孩子值得被照顧,除了已婚者,單身、同志夫妻也可申請收養,國內收養制度必須提高一些配套誘因,也要持續提升風氣,讓收養不再是秘密,就能鼓勵更多人成爲行動者。
楊淑宜說,基於認同、文化等因素,站在兒少最佳福祉角度,希望以國內出養優於國外出養,對特殊孩子來說,一旦國內接受度低,出養到國外確實是重要契機。天主教福利會出養到國外案例,以美國佔最多,其次是荷蘭、瑞典,也努力維護手足共同收養原則,曾完成3兄妹、4兄妹一起出養到美國同一家庭的超級任務。
「不少養父母支持孩子回臺灣尋根,胸襟讓人感動!」楊淑宜提到,沒有人希望自己身世不明不白,身分告知是孩子的權利與渴望,孩子瞭解原生家庭、收養家庭過程中的付出,就能明白自己身上承載着雙份的愛,並認同自己的存在。
曾有一名未滿1歲便出養到荷蘭的毒寶寶,青少年階段在養父母陪伴下來臺尋親,社工居間安排下到監獄辦理會客,母女倆透過社工翻譯交談,會面後,生母認爲當初出養孩子的選擇是正確的,孩子也理解媽媽當時有困難,不得不將她出養的決定。除了那次會客,這個孩子成年後也多次來臺,她認爲「回到臺灣很有歸屬感!」
楊淑宜直言,許多被送出養的孩子,常覺得自身處境像「香蕉」,黃種人膚色下,內在是受白人文化洗禮,在國外可能被當成「外來的人」,回到臺灣已不會說中文,和原生家庭生活習慣也不同了,「根的失落」是內心深處很難迴避的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