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F配息就是「投信幫你賣出而已」! 專家:有正確認知再選擇高股息那沒問題

臺股示意圖。 聯合報系資料照

之前有講過,如果你在正確認知高股息ETF的特性與事實之後,因爲投資心理上的需求或純粹偏好而選擇它,當然是沒問題的。

但很多時候,所謂的偏好是基於不少的誤解。

有一個常見很多人不知道的事實,就是「ETF配息,其實就是投信幫你賣出而已」。

這可以從兩個角度來說,第一個角度就是純就配息效果的角度,以前有講過這裡再簡述一下。

假如A持有10張價格10元的ETF,價值一共10萬元,假如不配息,賣出1張,手上的ETF價值會變成9萬元,拿到現金1萬元。

假如一股配息1元,配息完之後,價格變9元,ETF價值剩9萬元,但拿到1萬元的配息。如果這一萬元不再投入,那就會得到跟賣出1張一樣的結果。

表面上,這兩者好像張數以及股價不同,但實質上持有現金與股票資產(ETF成分股數量)是一樣的。

第二個角度就是從ETF的實際作爲來說,配息真的就是在投信在幫你賣出而已。

如果實際去查看ETF的持有資產的歷史,就可知道目前臺灣的臺股ETF,無論是月配息、季配息還是年配息,無論是股票配息、資本利得還是平準金,大部分情況下,ETF經理人都不會特別把現金留下來,也就是說,股票配息拿到之後就儘量先買入成分股,因換成分股產生獲得資本利得不會變成現金而是直接買入新成分股,平準金更是純粹會計上的數字,而不是真的會留錢下來。

這是因爲ETF有追蹤指數的目標,這些指數都是假設不留現金(例如股票配息當天就再投入),所以如果留太多現金,很可能會拖累ETF的表現。

因此,經理人一般的作法,是先把現金變成成分股,然後要配息時怎麼辦?就賣股換現金,再發給投資人。

另外還有一種替代的作法,則是如果拿到現金離預計要發的時間不會太久,一買一賣股票太耗成本,就暫時先買入與現金類似部位大小的臺指期來墊檔,雖然臺指期跟高股息ETF的指數不一樣,但至少如果這留現金的期間臺股大漲,不會因此明顯落後指數。然後到要配息時怎麼做,就把留的現金髮出來,然後把多買的臺指期賣掉,恢復應有的臺股曝險比例。

上面兩種作法在臺灣股ETF都很常見,更常見的是兩種作法都搭配使用。

所以,就實際上來說,ETF配息代表什麼呢?就是投信經理人幫你賣股或賣期貨,然後把現金給你。

所以說,很多人在說什麼拿配息就不怕要用錢時會在股市不好時賣在低點,這完全錯誤,這只是不是自己賣而已,其實股市大跌時,投信爲了幫你配息,已經幫你賣在低點了。

當然,如果正確瞭解了ETF配息就是投信幫你賣這點之後,還是偏好投信幫你賣,然後選擇它,這就沒有問題,不要因爲錯誤的理解而喜歡偏好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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