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建議 朝野組大法官審薦小組

《憲法訴訟法》今(25)日正式生效,未來大法官未達15人時,總統應在2個月內補足提名。圖爲憲法法庭牌銜。(本報資料照片)

賴清德總統23日公佈《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憲法法庭24日未裁準、凍結憲訴法新法,新法從今(25)日正式生效,未來大法官未達15人時,總統應在2個月內補足提名,新春年假後,依法總統府就必須着手提名懸缺的7位大法官作業,法界建議,朝野可各推派代表組成「大法官審薦小組」,讓大法官被提名人可以超越黨派,獲立法院同意通過。

藍白立委去年12月20日聯手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第4條、第30條及第95條修正條文,這次的修法社會各界都關注在「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不得少於10人,同意違憲宣告不得低於9人」,但有另一項修法重點是「大法官未達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

去年總統提名的7名大法官中,只有王碧芳是法官出身,其他6人都是學者,檢辯人選未在其中,外界建議,憲法法庭應有多元聲音,主張反廢死、與政府政策立場相反的審檢辯人士,也可列爲大法官提名人選,才能依新法讓總統在2個月內補足提名並獲立法院同意。

「破壞限制體制的不是別人,就是賴清德本人!」國民黨立委李彥秀痛批,《憲訴法》修正內容根本不是問題,最大的問題就是賴清德提出「史上最爛大法官名單」,遭到包含民進黨黨團在內的團滅。

李彥秀指出,修法後,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曾表示,總統會在法定2個月期限內補提名,但1個月過去了,完全沒看到總統府籌組司法院大法官補提名審薦小組,更沒有聽到徵求各界推薦,等春節假期結束,就只剩下2周時間,難道賴總統到時候纔要掏出名單?

民衆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則表示,賴清德遲不肯提新的大法官,當然是在拖時間,營造在野否決不適任提名是在癱瘓國家的假象,所以藍白才需要修法規定大法官人數未足額應於2個月內補提名,避免像賴清德這種政黨利益凌駕國家利益的惡質政治操作。

民衆黨立委張啓楷說,大家都在看民進黨是否仍想把大法官和憲法法庭變成禁臠和打手,《憲訴法》修正案25日生效,他籲賴總統依新法,在2個月內提出全民可接受的大法官人選,補齊人數別再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