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酒瘋狂撥24通報案電話 警察來了他無視繼續撥

警方到場勸導葉男(右)不要再亂打報案電話,葉男當成馬耳東風,仍繼續打報案電話。(警方提供/孫英哲彰化傳真)

來亂的!彰化市1名葉姓男子,去年11月間,酒後狂打24通110報案電話,見警方追查到場時,竟譏警察是「囝仔」,並再繼續打報案電話,把警察氣到七竅生煙。彰化地院日前審結該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將葉男裁罰8千元。

判決指出,去年11月1日14時37分起,被告葉男在彰化市大竹派出所轄區內的土地公廟飲酒後,竟開始無緣無故撥打110報案電話,但卻不表明身分,也不說明報案原因,離譜的是,葉男一路從下午撥打報案電話到晚間。

大竹派出所不堪其擾,在電話勸導葉男「你再亂打110,就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4款規定辦你,請勿再撥打110專線,否則將依法查處」等語。

然葉男非但不理會警方勸告,在警方追到土地公廟對他不斷勸告及訓戒時,竟對警方說「你們兩個囝仔不要對我大小聲」,且語畢後將警方的苦口婆心勸告當成耳邊風,仍繼續撥打110緊急報案電話,他從當天下午到晚間共計撥打24通110電話,隨後被警方帶回警局偵辧。

法官審理認爲,被告葉男無故撥打110報案專線,騷擾執勤員警,經員警勸阻仍不聽,虛耗警政資源,在其佔用線路下,排擠其他真正需要警政資源協助者,已影響報案專線之正常運作,其行爲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4款規定

法官考量被告葉男教育程度爲國中畢業、未婚,及其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行爲之動機、目的、手段、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審酌後裁罰8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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