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錢了!花蓮1鄉鎮3/22起普發千元振興關懷金

花蓮縣壽豐鄉公所編列1677萬元,將在3月22日至28日普發每位鄉民1000元振興關懷金。(壽豐鄉公所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花蓮縣去年接連受強震、風災影響百業蕭條,壽豐鄉公所有感民衆生活經濟遭受衝擊,編列1677萬元普發每位鄉民1000元振興關懷金,全案經獲鄉民代表會支持通過後,預計3月22日起1連7天開始發放,2024年12月31日前在籍且公告發放日未遷出者可領取。

鄉長曾淑懿表示,鄉內產業最近幾年接連碰到新冠疫情、颱風、地震等災情衝擊變得慘淡不已,感謝歷任鄉長任內撙節開支,讓鄉庫餘黜1.2億,鄉公所除積極投入建設,也推出許多福利振策,包括生育津貼補助2萬元、意外保險金額30萬元,老年津貼從300元提升至1000元等。

鄉公所爲協助振興地方產業,去年底在收支平衡的前提下,編列1677萬元規畫普發鄉民振興關懷金1000元,經鄉民代表會17日在臨時會上通過發放振興關懷金預算等案,預計3月22日至28日開始發放。

曾淑懿表示,經與各村裡鄰長溝通協調後,振興關懷金3月22日、23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在各村村辦公處設點發放,24日至28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可到公所第一會議室領取,考量米棧、月眉、水璉及鹽寮等村離公所較遠,戶籍在4村的鄉民期間可至各戶籍地村辦公處領取。

鄉公所指出,振興關懷金髮放對象爲2024年12月31日(含當日)前設籍壽豐鄉且公告發放日前均未遷出的鄉民,全鄉15村預計發放人數約1萬6737人,總髮送金額爲1673萬7000元;領取方式包含親領跟委託他人代領;逾期未領取者視同放棄權利不再發給,符合領取資格卻在領取禮金前死亡者不予發放。